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15〕46号
颁布日期:2015-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黄政办〔2015〕4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4日

黄南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州火灾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夏季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黄南州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共同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安全宣传为主的夏季消防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州政府决定成立黄南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关却加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敏通宫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子广州公安局副局长

朱升武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佘东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阚广宏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南拉州教育局副局长

闹日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继勤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金忠州财政局副局长

郝仲虎州交通局副局长

黎琮州水利局副局长

斗文俊州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吉毛才让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卓尕加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谢春生州旅游局副局长

赵青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李国亮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万玛昂杰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生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朱升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

1.检查重点区域及内容。

(1)重点企业。汽车站、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等易燃易爆企业。

主要检查内容: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码头、会堂礼堂、公共娱乐、宗教寺院、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

主要检查内容: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寺院“一室一队伍”建设,火灾高危单位年度评估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等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文化、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检查内容: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省安委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2家企业(青海聚能活力源饮料有限公司、泽库县肉食品加工厂)。

主要检查内容: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014年全州立案的4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地区,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区域。

主要检查内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查出的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情况。

2.检查措施。

(1)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商、教育、民政、卫计、安监等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易燃易爆重点区域、各类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文化、旅游部门要对文化活动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改、财政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经费列入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全州消防基础。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要依法清理在城镇社区和棚户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督促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指导监督,督促各级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年内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的能力;人社、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职业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内容,提高培训教育和普法的针对性,解决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宣传、广电等部门要组织好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各类媒介和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水平;住建、发改、工商、质监、安监等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要依法严格办理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行政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要充分发挥州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消防工作双向联络制度,每个行业系统都要明确消防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州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针对检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专题报本级政府研究。

(2)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履行消防安全承诺,推动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分级、分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全员培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做到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制定具体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人员,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明确的整治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3)明确任务责任。消防监督员和公安民警要划定责任片区,逐一定人、定岗、定责,对责任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的每一家单位,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立“实名制”排查整治台账。对检查的单位和场所,统一按规定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并逐一记录检查情况。加强基层网格力量的消防业务指导,督促对辖区内的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全州前期遗留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分析,找准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办法,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确保按期督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检查内容。

(1)行政许可不规范的问题。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案件逐一进行倒查,重点检查档案是否存在申报资料不全、缺少重要文件等不符合受理、办理条件的问题。结合隐患排查工作,检查是否为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问题,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等情况。

(2)消防执法不作为的问题。结合火灾隐患大检查,对辖区内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去年以来检查过的单位进行全面复查,检查是否存在漏检情况,是否存在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确定为重点单位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违法行为该立案未立案、该处罚未处罚或压案不办、久拖未罚的情况,是否存在执法程序中断、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3)执法档案管理不严的问题。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独立的档案室或档案柜,明确专人管理档案;是否建立档案归档、移交、借阅和销毁台账;是否存在文书、档案制作和填写存在重大漏项,当事人未签名、未经审核、审批等情况;是否有档案遗失和损毁等情况。

(4)执法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检查2014年以来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载量、便民服务和执法建议等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及时调整,分级监管是否明确;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法律文书是否存在未通过网上审批流转和网上网下“双轨运行”等问题;是否制定下月学习计划,落实周学习日制度。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各级执法案卷优秀率不低于20%、良好率不低于50%、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出现不合格和零分案卷。要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完善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如实记载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执法数量、执法培训、执法质量、过错追究等情况。

(5)多警联动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夏季消防检查是否纳入本级公安机关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各警种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警务督察部门是否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公安日常警务督察内容;治安部门是否将夏季消防检查作为治安检查的重要内容;交警部门是否对公共交通工具开展消防检查;消防部门是否落实“每日一查”和监督执法“实名制”制度要求,每周制定检查计划,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2.检查措施。

(1)全面排查台帐建立情况。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消防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执法问题排查工作,逐一核实存在问题的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登记台帐,做到案件没有查完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没有到位不放过,做到一案不漏、一人不漏,确保执法大检查全面、彻底。

(2)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是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消防行政许可;对许可案卷存在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责令申报单位限时补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予以撤销行政许可,责令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办理;对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情况,依法实施处罚并督促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对列入重点单位未按法定时限、频次进行抽查的,责令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该立案未立案、该处罚未处罚的,责令承办人员按要求实施处罚;对执法超期、违法行为长期搁置不予处罚等程序中断的问题,责令承办人员立即纠正,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案件整改不到位的,明确一名领导牵头,组织力量按照法定程序抓紧整改到位。规范执法文书档案,对未按要求设立专门档案室、档案柜、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于6月底之前整改到位;对档案台账内容不全的,责令承办人员查找资料补齐;对档案丢失、损毁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规范执法制度运行,未按要求建立相关执法工作制度的,于6月底前制定出台;有关工作制度未按照要求落实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警务公开,对消防受理窗口和大队设置的警务公开栏进行全面更新,确保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依据和时限等公开的事项准确、详实;依托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和相关法律文书。

(3)强化督导完善机制。开展专项督察,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级消防部队执勤训练情况。

1.检查内容。

(1)执勤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强化执勤值班和随警出动制度落实等相关情况。

(2)实战化训练演练情况。主要检查业务理论学习、战训知识授课,灭火救援战术研讨,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个人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应急通信等基本训练,建筑消防设施、疏散救生、车辆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装备操作等专项测试训练,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实地演练训练,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完善和实战演练等情况。年内全州完成8次以上各类演练,同仁县完成60次以上重点单位整建制拉动演练。规范预案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实现重点单位预案修订工作100%完成。加强“六熟悉”工作,要对辖区重点单位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做到全员底数清、情况明,一、二级重点单位“六熟悉”覆盖率实现100%全覆盖。

(3)灭火救援指挥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指挥部建设,战备制度、专业指挥落实,灭火应急救援专家组队伍建设,各级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灭火救援现场纪律和安全防护措施,灭火应急救援战评总结、战斗评估等执行情况。

(4)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等情况。

2.工作措施。

(1)日常督导蹲点帮扶。建立消防支队军政主官、分管领导、参谋长、战训人员蹲点帮扶机制,实行责任捆绑,层层压力传递;军政主官每月和其余人员每半月对分包单位实战化训练、熟悉演练和预案制定等工作实地检查督导1次。

(2)随机考核确保实效。消防支队抽调战训业务骨干,每月或分阶段对各级执勤训练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考评,同时每月随机抽查支、大(中)队落实情况,并通过营区监控或3G图传进行远程核实。支队每月对所属执勤大(中)队夏季消防执勤训练工作随机抽查1次。

(3)综合管理多方评定。消防支队加强综合管理,对各消防执勤工作的实地检查、随机督察、远程抽查、专项评比、比武竞赛等情况,每月量化通报,并计入大队全年工作考评总成绩。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县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住建、发改等部门,完成对城镇、县城和重点镇、美丽城镇及其他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并督导检查。年内,推动全州5个重点镇(隆务镇、马克唐镇、优干宁镇、麦秀镇、泽曲镇)、7个美丽城镇(保安镇、马克唐镇、康杨镇、坎布拉镇、泽曲镇、麦秀镇、优干宁镇)以及其他乡镇完成消防规划修编、修订工作。

2.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程。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新增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不少于40个(同仁、尖扎两县各15个,河南、泽库两县各5个),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80%、95%;新购各类消防车2台,现役消防队站消防车、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总量达标。

3.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摸清城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在尖扎、河南、泽库全面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并逐步规范专职消防队训练执勤。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5人(尖扎县13人、泽库和河南两县各11人)、消防文员20人(同仁、尖扎两县各6人,河南、泽库两县各4人)的招收任务。

(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宣传方案,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主动跟进检查工作,曝光火灾隐患和报道隐患整治动态,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地每月在媒体曝光火灾隐患不少于1条,按照同仁、尖扎、河南、泽库的顺序每月轮流在各级媒体、黄南报或州电视台推出1期专题或专版报道。

2.重点推进重点领域。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性教育;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每天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整改动态;发动公众订阅微信公众号和关注消防官方微博,力争使关注人数达到5000人,注册人数达到1000人;在各级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宣传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公布治理动态信息。

3.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开展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一训”制度,严格制定培训计划,扎实完成培训任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各消防大队每月开展一次以体验逃生为主的“红门”开放活动,突出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体验教育,让民众了解消防知识、掌握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县召开动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发动有关部门分行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基层消防监督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前)。各县结合实际,分阶段和重点开展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兼顾其他各类社会单位、场所。

1.全面开展自查。督促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等单位、场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各地政府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对监督执法、执勤备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成因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2.部门联合检查。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经商、安监、文化、文物、教育、旅游、民宗、住建、民政、卫计等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的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建立每月督查日制度,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优势,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高危单位年度评估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落实“每日一查、每周通报、每月考评”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汇总考评;督促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日利用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对社会单位进行点名,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及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期间,机关三分之二警力下沉开展监督检查和工作督导。

4.消防执法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每月开展案卷评查,对监督员执法行为和监督检查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倒查,追究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责任,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机构月度执法基准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强化执法服务,在依法督促整治火灾隐患的同时,杜绝“乱关、乱停、乱罚”等简单粗暴的执法现象。

5.实战拉动检验。公安消防部门定期分析评估训练成效,查漏补缺,保证训练时间和训练内容的有效落实。通过随机抽考、实战拉动、比武竞赛等形式,全面检验训练成效和作战效能。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各县人民政府成立考核组,对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地区和公安派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多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严格奖惩落实。建立每月督导考评机制,全州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暗访督察,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州消防支队要落实党委成员蹲点包干负责制,蹲点基层督促工作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地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毛海麟,联系电话:5936013)

附件:1.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

2.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

文物古建筑排查台账

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月度检查基准

4.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

全检查要点

6.消防行政许可案件自查情况登记表

7.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单位登记表

8.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自查登记表

9.消防法律文书档案自查情况登记表

http://www.huangnan.gov.cn/Html/Contents/713/756.html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