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济政办字〔2013〕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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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必要时也可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委托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动议召开。人事科具体承担会务工作。
一、与会范围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市政府办公室非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列席。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
二、议题准备
(一)议题来源
1.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
2.市政府办公室需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3.科室认为需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审定后安排提交会议;
4.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提交的其他议题。
(二)筛选标准
1.议题内容符合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范围。属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或科室职责范围内能够决定的事项,不提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
2.提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原则上会前应协调一致。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提出主导意见,提交会议研究决策。
3.议题中提出的方案或意见应观点明确,依据充分,有利于会议研究和讨论。
(三)议题报批
人事科对应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进行登记,并根据轻重缓急,排列先后次序,拟出议题说明,提出召开会议的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
三、会议准备
(一)确定会议地点。
(二)根据参会范围下发会议通知。人事科将出席和列席
会议的人员情况汇总后,于会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
四、议事规则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事项,由议题的承办科室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就议题发表意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讨论情况,做出决定。
五、会后事项
(一)会议记录由人事科负责整理。
(二)如需拟写会议纪要的,由人事科于会后1—2日内起
草完毕,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审阅后,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
(三)人事科负责将会议议题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等,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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