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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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3〕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6日
潍坊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为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倡导绿色出行,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全市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行人优先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周密论证、一步到位、确保成功”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打造畅通连贯、绿色生态、城乡互动、宜行宜游的自行车绿道系统,推动非机动车交通发展,优化城乡交通结构,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高。
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要以落实《潍坊市自行车绿道规划》为目标,实行全域规划统筹,中心城区(含滨海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率先启动,各县市同步推开,力争三年全面建成。
2013年: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成运行,投放数量达到20000辆、站点700个;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与沿河景观带按标准建成自行车绿道,完善配套设施;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工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启动自行车绿道建设。
2014年:各县市城区建成公共自行车系统并与中心城区实现联网,全面开工建设自行车绿道。
2015年:建成潍坊境内全域贯通、联结城乡的自行车绿道系统,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内容
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要科学规划设计,依托现有城乡道路,通过建设、改造、完善绿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具有较高质量的“四个通道”和“四个体系”。
(一)四个通道
1.依托城区主次干道的自行车绿色专用通道。城区主次干道自行车绿道建设,要注重其交通性,一般要与机动车共板,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基于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的不同,自行车绿道的设置方式要因路而异。对于三块板或四块板的道路,两侧缓行道要专门用于自行车通行,通过设置标志、标线和加强执法管理,禁止机动车占道停车和违规驶入。当缓行道宽度足够时,划出一条车道用于机动车提前分流。对于已建成自行车专用道的道路,要通过加强执法管理,解决占道停车和占道经营问题,同时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断头”、障碍、陡坡和过多绕行等问题,以提高通行能力和骑行的舒适度。对于一块板的道路,当宽度较大时,要设置标志、标线和采取隔离措施,在主路最外侧开辟自行车专用道,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因宽度不够、难以设置自行车专用道的,要通过标志、标线和交通管理措施,对自行车交通给予优先保障。必要时,根据交通和路况实际,划定部分路段为机动车单行线路。
2.以河为脉的自行车绿色景观通道。以河为轴的自然生态缓冲区是自行车交通的良好载体,规划区域绿道时,要优先考虑依托或联通潍河、弥河、汶河、渠河等自然河道和城区河道,以亲水景观和自然风光提升自行车绿道的品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已经建成的亲水景观带是城市绿道的主框架,要全部作为自行车绿道向非机动车和行人开放。要搞好河道与周边道路和城市功能节点的衔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市民出入、游憩提供最大便利。通过河道引领、道路串联,利用城市路网对各河道景观带予以连接,形成安全畅通的城市绿脉网络。
3.贯穿背街小巷的自行车绿色微循环通道。背街小巷属生活性道路,要充分发挥其汇集和分散自行车交通的微循环作用。要加强对占道经营的管理,留足自行车行驶空间;要加强停车管理和交通管制,保障自行车交通路权。自行车微循环通道建设中,要搞好社区道路、街巷道路与街头绿地、游园和附近重要城市功能节点的衔接。要从畅通道路微循环的理念出发,通过城市管理、交通管制和采取工程措施,改善通行条件,理顺交通秩序,提高通行能力。要搞好行道树和街旁绿化培育,打造林荫道路,拓展绿化深度,提高骑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4.联通城乡的自行车绿色旅游通道。依据《潍坊市自行车绿道规划》,建设包括8条主线、4条连接线、5条支线,总长1336公里的区域绿道骨架,联通全市主要的旅游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区域。在区域绿道建设中,要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搞好与附近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人工林带和城乡居住区等休闲旅游目的地的连接,充分发挥联通城乡的纽带作用,为人们休闲旅游、亲近自然提供方便舒适的出行条件。区域绿道的规划设计实行全域统筹,具体建设事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分别组织实施。
(二)四个体系
1.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对全市公共自行车绿道进行统一功能定位和形象设计,在绿道沿线设置规范的标识系统,根据需要配置驿站、旅游、休憩、换乘、租售、露营、咨询、救护、保安等服务设施,为出行者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并以此增加城乡就业机会。
2.信息化的调度联络体系。要利用物联网、电子信息和GPS定位等技术,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公共自行车调度指挥系统。同时,要建设面向自行车绿道系统的信息服务网络,在中心城区设立信息中心,各县市设立区域中心,在绿道驿站、停车场、购物点等公共服务节点设立信息采集和接收单元,形成全市一体、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体系。
3.精细化的安全保障体系。要遵循“畅通、连贯、安全、舒适”的要求,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各种障碍和交通瓶颈实施改造,确保出行者的安全。对城市绿道,要优先采用物理隔离措施,加强道路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打造骑行的安全通道。在自行车绿道和其他道路及沿街出入口的交接处,要保障安全视距,设置减速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辅助措施。在合理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同时,同步搞好家用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建设改造,既要规划建设新的家用自行车停车站点,又要对原有的站点设施进行改造维修。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自行车停车点的监控管理,同时加大对偷盗、破坏自行车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家用自行车放心地骑出来。
4.多元化的配套产业体系。抓住自行车回归的历史机遇,以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为契机,引进与公共自行车生产和维修相关的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自行车生产企业来潍坊投资建厂,打造自行车及其配套产业的区域中心。配套完善自行车绿道系统各种公共服务设施,搞好市场化运作,推动特色旅游、体育健身、科普教育和文化服务等产业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潍坊市中心城区自行车绿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的总体指挥和协调调度,指导监督各县市自行车绿道系统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各自行政辖区的自行车绿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机构。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绿色出行”理念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我爱自行车”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资金保障。各级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自行车绿道建设研究论证和规划设计费用,保障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费用,以及自行车绿道建设和改造费用。
(三)执法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自行车及其站点设施的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管制,坚决遏制侵占自行车绿道和人行道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管执法,制止各种占道经营行为。
(四)公共交通保障。自行车交通与公共交通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发展自行车交通的同时,要不断发展壮大公共交通。要继续落实“公交优先”的交通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公交车辆、开辟新线路,扩大服务范围,优化线网布局,缩短班次间隔,改善乘车环境,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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