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13〕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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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吕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7日
吕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和省政府“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及“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效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权志高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王雪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南建中市安监局局长
田生树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各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主任由田生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张宝珠担任。办公室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活动效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组织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组织住建、规划、工信、安监、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紧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前,临县、兴县、岚县要重点加强对五供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及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为抓手,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已建立综治平台的县(市、区),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地区,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5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消防部门要深入辖区党政机关、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要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驻地等至少熟悉演练一遍。
2、改进训练方式方法。要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要加快完善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油罐、建筑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燃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人员装备实际,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进一步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3、做好战勤保障。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同时,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4、严格落实战备要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实际、分时段进入二级战备;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消防部门要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县(市、区)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利用已经建立的“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龟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各县(市、区)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大的行动后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单位的,必须要时采取联合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市政府将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全国“两会”前,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派出工作组进行帮扶,帮助分析原因,限期解决问题。
(三)认真总结,落实奖惩。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发生重大火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11月12日前报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年度达标验收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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