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钟勉同志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钟勉同志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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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钟勉同志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甘办函〔2012〕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同志2011年12月29日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转发你们。请各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需要把握以下两点。
一、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抗旱工作。各县、各部门要准确掌握旱情信息,强化抗旱措施,加大抗旱力度,抓紧增辟实施以“四水”(水池、水窖、水塘、水井)为代表的集雨节灌工程建设,提高旱片死角的蓄水能力。搞好现有水源工程的防渗加固、清淤扩容,以及末级渠道建设和维护;积极引导群众做好农毛渠的新建、疏淘和整治。制定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案和抗旱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二)突出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和农村饮水安全。各县、各部门应把水毁工程修复作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资金,抓紧施工,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各类防洪设施,必须在汛期前全面修复,确保安全度汛。抓紧修复与群众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饮水工程,兴建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塘坝、沟渠,要在冬季修复,确保抗旱春灌用水。
(三)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典型示范项目建设。一是抓紧得荣柏松茨巫、甘孜打火沟、石渠洛须在建水利工程按计划施工,完成乡城玛依河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二是推进康定力曲河、泸定顺河堰等一批水利工程的前期申报、审批工作。三是抓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实施和项目储备。四是开展色达尼曲电站、九龙锅底凼电站、乡城玛依河水电站、白玉龚达电站、稻城协坡电站、新龙那扎卡电站、石渠甲松电站、甘孜麦玉隆电站八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稻城日火电站、道孚沾洛桥电站、炉霍城区电站节能减排技改试点项目的上报工作。
(四)突出抓好草原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是抓好炉霍县、得荣县牧区草原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实施节水灌面3000亩。二是推进骨干水利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三是力争年底完成中央小农水工程建设,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四是加快灌区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广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和用水户协会参与式管理机制,提高灌区管理水平。
(五)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建设。一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力度及监督执法力度,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5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二是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农村水环境整治力度。三是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护耕地的长效机制,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并按照平、厚、壤、固、肥的标准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增、提、防、改”改善耕地质量,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秸杆还田、绿肥种植,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二、狠抓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各部门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通过以奖代补、评比表彰等方式,调动建设积极性。
(二)坚持科学规划,加快前期工作。各县、各部门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科学完整的规划,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立项,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狠抓落实及督促、检查。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大建设投入。各县要充分利用退耕还林、以工代赈、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移民、支农资金等投入,整合资金,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支持。二是整合项目资金,打捆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产权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稳定乡镇水利员队伍。五是转变组织方式,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和决策的新机制。六是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新动态、新进展、新经验和新典型,指导推动全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开展。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月16日前报州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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