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三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广安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确保我市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广安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实力、开放、和谐、效能”广安的发展战略,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努力掌控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及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消防业务经费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建立完善,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力量发展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不断壮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普遍建立;消防教育宣传常态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乡消防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并得以实施,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欠帐全部还清,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无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2.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3.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单位员工及从业人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认真开展好消防宣传教育。
4.落实消防机构监管职责。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组织、指挥火灾扑救,承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消防部队监督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1.继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公众聚集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消防教育培训。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复杂场所法人代表的消防知识培训,会同林业部门组织森林防火指挥员、护林灭火员及林区群众开展预防森林火灾及安全避险、火灾扑救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行政学院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和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2013年前,建成全市消防培训中心,严格依据公安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2015年底,全市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大格局基本形成。
2.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推广防火“1234”工作经验(每个镇建立1支志愿消防队、配备2台机动消防泵、300米水带、4支水枪),开展“四个一”工程(每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整治)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完成“1234”工程建设,所有重点镇应建立配有消防车的消防队伍,提高农村抗御初起火灾的能力。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要根据火灾形势和地区特点,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影响人员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易可燃材料装修等重点问题,强化管控措施,严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查重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事业单位及业主的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4.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整改长效机制。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并建立重大事故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应加强配合,严防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会同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2012年底前,全市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政府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切实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加大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力度。各级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保证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建设。2011年底前,启动县级以上城市消防规划修订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完成。2012年底前,完成乡镇消防规划编制。2013年底前,市政消火栓基本达标。2015年底前,依托渠江、嘉陵江建成取水码头,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标。
2.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四个县(市)公安消防队站建设。2011年,建成邻水县消防站并驻兵执勤,启动新桥化工园区、岳池县消防站建设,完成武胜县、华蓥市消防站规划选址。2012年,建成新桥化工园区消防站、岳池县消防站、枣山消防站并驻兵执勤,完成利民南路消防站搬迁工作。2014年,建成广安市战勤保障大队、消防训练基地。
3.加快消防装备建设。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四川省消防总队《2010—2012装备建设三年规划》中下达的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开发区新增1台53米的直臂云梯车、1台A类泡沫车和1台大功率消防车;广安区新增1台32米的直臂云梯车、1台A类泡沫消防车;新桥化工园区新增1台20-30米的高喷消防车和1台A类泡沫消防车;邻水县新增1台A类泡沫消防车和1台32米直臂云梯车;华蓥市新增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1台32米直臂云梯车;武胜县新增1台高喷消防车和1台A类泡沫消防车;岳池县新增1台A类泡沫消防车和1台大功率消防车。
4.加快智能消防建设步伐。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建筑、交通、森林等实时状况电子文档,为快速科学灭火提供决策依据。2011年底前,完成一体化系统完整版部署推广、信息化综合集成和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升级改造。2012年底前,依托市应急指挥联动中心建成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成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中队出警和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命令下达等功能,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满足消防和综合抢险救援需要。2013年底前,建成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1.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廉洁立警的方针,按照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建立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效能化、实战化消防勤务新模式,提升消防部队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力争2012年全市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标。
2.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各级政府要把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按照《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特别要把从消防部队退役的技术骨干作为人才优先招聘,壮大队伍,增强实力。各区市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本单位编制人员1:1的比例招录消防文员,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
3.鼓励发展志愿者消防队伍。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保安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推动社会单位、厂矿、企业、社区、村庄建立志愿者消防队,发展壮大消防志愿力量,引导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与火灾隐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救助,承担初起火灾扑救任务。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2015年底,每个城镇社区要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五)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0〕160号)和市政府《关于组建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广安府函〔2010〕126号)要求,按“1+5+14”的模式,以市消防支队为基础组建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各区市县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成立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中队。2013年内,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
2.建立社会力量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整合卫生、交通运输、环保、市政、供水、供电、供气、石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充分调动工程建设、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民兵预备役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12年底前,建成以专业救援力量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增加装备数量,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质量与水平,提高应急救援装备运输、投送效能,保证应急救援急需。2013年内,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
4.健全综合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分级完善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
5.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素质。制定综合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2次综合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市、县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2014年前,建成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确保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任务需要,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大幅提升。
(六)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新机制。
1.建立消防执业制度,探索发展消防中介服务。公安消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控制等特殊岗位纳入社会职业范畴,确保2013年底前,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管理等人员从现行持培训证上岗全部转换为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探索发展消防设计咨询、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修保养、电气安全检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远程监控、消防培训教育等消防中介服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2.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互相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单位、个人信用等级评定范围。根据社会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需要,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城区内的加油(气)站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3.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切实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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