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眉府办函〔2010〕98号
颁布日期:2010-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0〕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精神,按照城乡统筹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以下简称“农超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自主品牌,保障城乡居民食品安全,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现就我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超对接”的重要意义

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推动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是解决鲜活农产品销售困难的根本途径,有利于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经营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宗旨,按照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的总体要求,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主体,支持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网络、信息、配送等优势,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新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2.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连锁商业企业实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先行选择部分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

3.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以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整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40%以上,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建成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三、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内容

(一)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二)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提高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积极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三)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要加强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广泛应用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以农产品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依托试点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广泛宣传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积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增强城乡居民对鲜活农产品的消费信心,进一步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鲜活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

(五)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围绕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调整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

(六)大力拓宽“农超对接”渠道。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采取专场对接洽谈、产品展示推介等形式,为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建立合作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

四、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眉山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农超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农超对接”运行情况,制定和落实推进“农超对接”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部门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与市内外商务主管部门协调,组织市内外大型超市前来考察、参会等,引导市内外大型超市在我市建立直采基地;负责“农超对接”培训工作;负责“农超对接”有关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组织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禽蛋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各区县商务、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全市“农超对接”推介洽谈活动;主办辖区内“农超对接”活动;开展“农超对接”宣传发动工作。

五、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政策保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市、区县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重点扶持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经营。商务、农业、财政、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国土、卫生、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在相关具体政策上扶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组织推荐实力较强、积极性较高、对接工作较好的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国家“农超对接”项目。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和引导各类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进入鲜活农产品流通领域,进行示范带动。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信贷支持。

(三)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人才。根据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大力开展人才培训,编制符合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求的人才培训规划,着力培养适应农产品现代流通经营需求的管理人才,为加快“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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