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维护良好的旅游安全秩序,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游客出游集中、出游形式多样,旅游节庆活动多,集聚度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做好节日旅游产品供应的同时,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深刻吸取“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研究假日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提早启动相关工作,确保“两节”期间旅游工作安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护好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旅行社和一线从业人员对游客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的责任;严格落实旅游景区主体责任、政府统筹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

三、切实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对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预防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掌握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及时疏散分流,防止重特大事件发生;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要制定防踩踏、防火灾和应对大客流等专项预案。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重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卫生、气象、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分别发布旅行健康提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空气污染指数、交通拥堵等信息,引导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四、全面排查旅游安全隐患

公安、交通、住建、国土、农业、水务、林业、文化、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督促相关旅游景区景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在“两节”期间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览船等承载游客的交通工具安全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各县(区)、内江经开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安全督查,确保辖区旅游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五、着力提高旅游应急救援能力

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应急联动体制机制和响应程序,强化指挥协同,提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效能。公安、交通、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气象、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区)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旅游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为遭遇突发事件的出境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救助,积极做好协助旅游者返回等善后工作。要充分利用公安、武警等救援力量以及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救援服务,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

六、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旅游市场开展综合整治。工商、发展改革、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行业垄断、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非旅游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要针对游客网络预订比例上升的特点,坚决查处无资质“黑网站”,严格管理在线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针对自主出游比例较高的特点,规范旅游景区景点接待秩序,整顿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七、做好文明安全旅游宣传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文明安全旅游宣传力度。旅游、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枢纽、大型商业网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旅游公共服务场所等游客聚集场所,营造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宣传氛围,发挥文明督导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及安全告知、急救演示等行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要推动游客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和安全宣传,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出境游客。要强化合同意识和保险意识,依法制定对旅游不文明者的追责制度,共同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的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出游环境。

八、严格执行节假日旅游值守制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组织机构,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旅游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负责同志报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迅速及时有效处置。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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