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攀办发〔2012〕6号
颁布日期:2012-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攀办发〔20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园区企业: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事关企业成败兴衰,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园区生存发展。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我市各工业园区(含工业集中区、工业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以下统称园区)自设立以来,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正处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

为了夯实园区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园区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园区安全生产可靠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园区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园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园区高危企业集中,危险、有害因素聚集,相互之间的交叉影响明显;业主安全理念和企业装备条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基础设施、应急处置能力相对薄弱;企业员工和城乡居民安全素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企业之间、部门之间、企地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仍需完善。园区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危险物质、危险工艺、危险作业尚未完全实现有效监控,人员聚集场所仍存安全隐患,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保持清醒认识,深化对园区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准确判断、把握园区安全生产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积极、主动、创新的姿态抓紧抓好园区安全生产。

二、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一)园区企业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完整、准确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坚持正确安全理念,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力度,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二)园区企业从业人员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充分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多形式、多渠道维护自身安全生产权益,在安全生产方面变被动受管为主动参与,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三)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园区安全生产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专业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重大、复杂、敏感事项事前需主动征求管委会意见或者向政府报告。

(四)参与园区项目评价评估、检测检验、设计监理、培训认证、咨询鉴定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承担责任。

(五)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点监管、专业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危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三、加强园区安全规划,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安全服务功能,建设本质安全型园区

(一)开展园区安全评价,确定园区安全容量,合理规划园区危险装置空间布局。

(二)完善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预留安全通道、安全距离和发展空间。

(三)强化入园项目选址安全条件论证,逐步提高入园项目建设标准和集约化程度,确保项目选址恰当、规范有序。

(四)适时对构成重大隐患的建成项目进行空间布局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设施、装置。

(五)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园区安全装备水平,加强园区安全监管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四、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

(一)严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竣工验收关口,未经依法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合格,不得立项。

(二)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必须在项目初设阶段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安全设施费用应当列入项目建设预算。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一)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对培训效果的检验。

(二)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专业教育,培养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适用人才,改善现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知识、技能结构,提高其专业素养。

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良性机制

(一)细化隐患发现、报告、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方案、检查验收、整理归档、整改效果评估责任,完善培训、检查、考核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意总结提高,确保持续改进。

(二)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从业规定,强化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危险工艺、危险作业、危险场所管理,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操作熟练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涉氯、涉磷、涉酸、涉碱企业要加强技术攻关、学习交流和经验积累,注重大企业带动小企业,认真做好设备维护、物料匹配、工艺控制、现场监管和应急准备工作。

八、狠抓职业卫生工作

(一)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两档”建设、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等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切实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权益。

(二)认真履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赔付、康复工作职责,及时调处、化解职业健康纠纷,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九、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一)园区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率先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注重安全条件、生产现场、作业过程、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提高。

(二)狠抓班组、工段、车间安全建设,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坚持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培育企业安全文化。

十、完善有利于园区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一)坚持一岗双责。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

(二)加强园区安全生产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干部使用、收入、荣誉挂钩,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渎职、失职行为。

(三)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作为企业及其负责人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者安全生产业绩差者,在融资、贷款、申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有关单位和部门不予支持;在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坚持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企业用人导向机制。企业提拔各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从业经历,经过安全生产工作岗位锻炼、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优异者应当优先提拔使用,不重视安全生产或者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差者不得聘用为企业负责人。同时,企业要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对优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十一、把钒钛产业园区建设成攀枝花安全生产示范园区

(一)突出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加大安全监管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试行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创新,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水平,为顺利实现钒钛产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二)对钒钛产业园区企业试行安全生产星级管理,奖优罚劣。

(三)加快推进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环保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尽早实现对园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实时监控,提升园区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优势企业的合作,推动解决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难点问题。

(五)率先建成全市安全示范社区,夯实社区安全基础。

(六)强化园区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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