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函〔2009〕297 号
颁布日期:2009-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9〕2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23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加强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较快发展,按照省上要求,市政府明确市政府金融办为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行宜宾市中支、宜宾银监分局为协调配合部门,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政府也应明确当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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