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资府办函〔2010〕110号 ---|--- 颁布日期:2010-06-0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的通知 资府办函〔2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资府办函〔2010〕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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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0〕110号
雁江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卫生、教育项目又好又快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资阳市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例会组成人员、会议内容和召开时间
(一)组成人员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例会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卫生、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及雁江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公安消防等单位为成员。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参会部门及人员。
(二)会议内容
研究卫生、教育重大项目推进中的规划、审批、建设、督查等相关事项和项目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召开时间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召开。
二、会务工作
(一)例会议题
议题由市政府领导交办提出或由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还须商有关部门并形成基本一致意见)提出,经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列入例会研究议题。
(二)会务承办单位
市政府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会务工作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三、议定事项的落实
市政府卫生、教育项目推进例会议定事项,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负责,市卫生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具体落实,落实情况书面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报。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要把各部门对例会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强化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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