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6-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09年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新区建设指挥部,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现将《2009年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9年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地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精神,结合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自治区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切实推进法治、服务、责任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09年地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行署《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阿行办发明电〔2009〕43号)精神,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要重新清理,对国家已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收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本着精减、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难以达到管理目的、其他省区没有设定或已取消、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时限,加大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扶持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项目备案、核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其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地区编办对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三定”规定中依法予以明确,进一步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行署法制办要加强与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审定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向行署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及时编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保留和取消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检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职能部门清理审批事项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清理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自治区和行署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2009年6月至7月)。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行署的工作要求,制定出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行署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及时提出并上报拟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配合地区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对接工作。行署法制办等部门在审核基础上,报行署审批,向社会公布。
第二阶段:做好建章立制,落实后续监管(2009年8月至9月)。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围绕简化程序、提效增速和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修改和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取消和调整事项后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10月20日前)。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于2009年11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地区监察局和行署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署决定成立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提出抓好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搞好协调,充分沟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需要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严格要求,督促改进。要建立健全许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瞒报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署决定成立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颂东(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马尔兰·贾克斯汗(行署秘书长)
颜文源(行署副秘书长)
李伯成(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韩传江(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
李平(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康卫东(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项目办主任)
王玮(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建江(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玮(兼),办公室副主任:吴让凯(地区纪检委纠风室负责人、兼)、田永生(行署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主题词:行政事务审批方案通知
抄送:地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办公室,地区纪检
委办公室。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2009年6月26日印发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