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发〔2009〕41号
颁布日期:2009-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9〕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和新疆和平解放六十周年,国家重大活动多,敏感时段相对集中,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47号)要求,结合克州实际,现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意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克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自治区、克州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全面提高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以克州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各项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在克州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下,围绕预案编制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一是围绕克州总体预案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克州总体预案简本于2006年12月已向社会公布,并在克州直网站刊登,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克州有关专项预案简本已公布,由克州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各专项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预案的解读宣传工作。

三是广泛进行典型案例宣传。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对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尤其是对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介绍区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成功做法,增强公众“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结合克州应急委员会发放的《应急百事通》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一是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二是编辑出版和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三是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中小学、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三)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分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具体制度。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学习活动,做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普及工作,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履行法律规定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加强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国际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防震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全民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有色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都是应急管理的重要部位,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宣教活动。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将有关预案和公共安全知识的内容,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手册或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积极运用各种宣传资源的综合优势,加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季和秋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对农牧民的应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百日广场文化活动”和“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等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电影放映、材料发放等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四)以公共场所为阵地,根据不同对象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

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应急工作宣传海报;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成立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

一是制订宣传工作计划。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知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在全社会树立起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是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确保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三是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要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还要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二)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将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中予以安排。要动员、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三)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克州应急办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评比,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送克州应急管理办公室。

政府内网邮箱:yjb_[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及传真:0908—4237120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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