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1]84号
颁布日期:2011-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我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根据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新网络信息安全办[2011]8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立即组织信息化(电子政务)、保密、机要、公安、安全、质检等部门,联合对重要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进行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地区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各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各部门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评估表》(见附件)报送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新;电话:0901—622782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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