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

浙教办计〔2012〕123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后勤服务企业(实体):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育人作用,经研究,我厅制订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后勤服务企业(实体),制定统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完善公寓设施。要在住宿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学生公寓维修基金,完善经常性维修制度,确保学生公寓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012年秋季开学后,我厅将委托高校后勤协会对学生公寓逐幢进行检查验收,有关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

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31/20120719110046.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