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13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袁家军(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夏海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力群(省发改委主任)

成员:于跃敏(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严杰(省农办副主任)

周华富(省发改委副主任)

蔡刚(省经信委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盛乐山(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方敏(省环保厅副厅长)

吴雪桦(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良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强(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利江(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幼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瑶(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王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包纯田(省金融办副主任)

徐立毅(杭州市常务副市长)

陈伟俊(湖州市市长)

黄志平(丽水市市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周华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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