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区缴纳税费大户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文号:金政发〔2015〕22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区缴纳税费大户的通报

金政发〔2015〕22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市区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47.26亿元,同比增长9.27%,其中年度缴纳税费超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189家,入库税费61.8亿元,占市区入库税费总额的41.97%,为市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等189家年纳税费超过1000万元的大户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金华市区缴纳税费超千万元企业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附件:2014年度金华市区缴纳税费超千万元企业名单

http://www.jinhua.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65/site/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1&filename=15051211104032724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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