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改活动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改活动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改活动意见的通知
徐委办〔2005〕43号
各区、铜山县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
属单位:
《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改活动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落实。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改活动意见
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确保实现创成江苏省文明城市的目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再用两、三个月的时间,针对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改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的目标,紧扣整顿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经营秩序的工作重点,广泛发动,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彻底整改,着力解决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市民习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力度的集中整改活动,形成全市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市民素质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井然、服务优质规范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1.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牵头主抓,各区和铜山县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主要解决城市保洁工作不规范、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不落实、垃圾清运不及时、城市卫生死角多、各种野广告泛滥等问题,解决淮海广场、彭城广场、人民广场和淮海路、中山路以及黄河故道卫生差、秩序混乱等问题,取缔算命测字、强买强卖、欺诈经营等不良社会现象。要做到环卫设施完好率95%以上,市容环卫责任区落实率100%,居民垃圾袋装化95%以上,垃圾日产日清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由市建设局调研规划,市各单位和各区、铜山县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洗、粉刷。
2.整治居民社区环境。由市文明办牵头主抓,市民政局配合督导,各区、经济开发区、铜山县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努力做到道路畅通、养护良好;居民区规划合理,无违章搭建,居民楼道亮灯率达90%以上;建筑外观整洁美观,主要区域有雕塑或建筑小品,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内容健康,制作精美,其中公益广告不少于10%,形成良好的区域景观;绿化布局均衡,无占绿、侵绿、毁绿现象;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卫生制度健全,宠物管理规范;辖区内单位环卫和卫生、市容环卫责任区落实,环境整洁有序;环保措施落实,“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危害基本清除。
3.整治交通秩序。由市公安局牵头主抓,各区和铜山县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主要解决行人、车辆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不走人行道,快慢车道混行,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残疾人专用车私自改装、载客运营,快慢车道、人行道等交通标识偏少、不科学等问题。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具体负责解决出租车拒载、宰客,公交车横冲直闯、不文明行车、不靠站台停车,上下公交车秩序混乱,公交车、出租车卫生状况差等问题。要使城市出租车违章率不超过5%,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市交通局牵头,督促解决客运车辆站外运营,火车站、汽车站站内外卫生、秩序等问题。由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问题。
4.整治建筑工地生产秩序。由市建设局牵头主抓。主要解决野蛮施工,建筑现场混乱、建筑垃圾长时间堆积,不按规定丢弃废土、旧料和其它杂物,随意排放泥浆、污水、废水,扬尘、烟尘污染严重,建筑噪音扰民,围护设施侵占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问题。
5.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由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主抓,各区和铜山县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主要解决卫生状况差,货物乱堆乱放,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不讲普通话,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水平低、不规范、监管乏力等问题。各行各业佩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服务证做到有照片、有工号。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整改落实(4月下旬—5月31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所担负的整改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6月1日—6月15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检查验收,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使整改活动全面推进、不断深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6月16日—6月30日)。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标本兼治,保证集中整改活动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集中整改活动。建立由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集中整改活动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抽调精兵强将,敢于较真碰硬,富有成效的开展整改各项工作。负责牵头主抓的部门要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各有关区(县)、单位要主动服从,积极整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讲纪律、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协作,合力完成整改任务。
2.宣传发动,形成声势。制定计划,协调力量,充分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网络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改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要求,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的整改进度,积极宣扬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改活动,掀起集中整改的高潮。
3.深化教育,组织培训。认真贯彻《创建文明城市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有效形式,深入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新时期徐州精神、《徐州市市民守则》、《徐州市市民文明言行规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等交通常识,行业规章制度、文明服务公约、文明礼仪知识、环境保护知识等,从而培育市民社会公德意识,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集中整改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4.检查督促,促进落实。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根据整改进度和要求,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参加督查,印发整改通报,对重点项目及时督办,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促进作用。市委宣传部组织徐州日报、彭城晚报、都市晨报和广播电视台的重要栏目,从四月下旬起,以“点滴小事看文明”为主题,围绕需要整改的问题,采取抓拍现象、采访群众、专家点评、主管部门表态等形式,推出系列专题片和文字报道,并配发评论,摆问题现象、查产生原因,推动集中整改活动扎实有效。
5.注重结合,发挥效应。把集中整改活动与创建文明机关、文明企事业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进行“文明市场”、“文明建设工地”、“文明服务窗口”、“十佳服务集体”、“百名服务标兵”、“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评选,以及“文明交通工程”、“告别陋习树新风,我为徐州添光彩”活动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呼应,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水平。
6.严格奖惩,褒优贬劣。市委明确,这次集中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与“万人评议机关”活动、文明机关评比等考核直接挂钩。各地、各单位都要实行有效的奖惩制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