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招商引资特保证书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招商引资特保证书实施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招商引资特保证书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招商局制定的《四平市招商引资特保证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四平市招商引资特保证书实施细则
(市招商办2004年3月)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燕尾服,根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四政发[2003]19号)精神,对为四平市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通过招商引资源资来四平兴办企业的客商,由市政府向其颁发招商引资《特保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一、颁发证书条件
2000年以来我市招商引资企业(2000年以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域外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安排我市就业人员100人以上或新增就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只要符合其中1项条件,就可申请证书。
二、持证书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一)持证客商的车辆不得随意检查、罚款、扣车。
(二)持证客商在住宿或者进行娱乐活动时,未经市软环境管理办公室批准或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同意,公安机关不得对其检查。
(三)持证客商在四平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就诊或治疗,凭证书不需挂号,可直接找专家就诊。
(四)持证客商每年可享受费用减半收取的体检1次。
(五)持证客商的子女可以择校就读,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择校费。
(六)在发生阻碍、扰乱客商经营活动或侵害客商人身安全情况时,客商向110报警,公安部门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置。
三、颁发证书程序
全市符合上述条件的客商如需办理证书,首先到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填写证书申请表,经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统一颁发证书。
四、证书的有效期限
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对证书每年进行1次复检,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持证客商因故离职或不在四平投资办企业后,须将证书及时缴还给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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