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11O”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8-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8〕3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11O”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110报警服务台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1998]1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宁和社会稳定为总目标,以实行“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为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和逐步完善“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使之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成为人民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长春市“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市长田中林,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国仁,公用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电业局、电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实施。公安局指挥中心承担信息收集、情况通报工作。榆树市、德惠市、九台市、农安县和双阳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三、职责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自己在“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和管理“110”报警服务台,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第一道工序龙头作用,积极与各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保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公安机关要把“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当作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硬件建设,尽快实现“11O”与“122”交通肇事报警台和“119”火警台联网,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配套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和预案,提高多警种联合作战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110”接处警人员的教育、管理、训练工作,提高队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卫生部门要在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110”通报或送去需要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急诊伤员要先行救治,费用由本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承担。同时要尽快实现“110”与“120”联网。

(三)民政部门要及时接收“11O”救助的弃婴、走失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并妥善安置。

(四)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物业、市政等部门要成立应急抢救队或配备应急队伍,24小时有人值班备勤,随时处置群众求助的抢险。

(五)电信部门要为“110”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要在公共电话亭贴出“110报警不收费”的标志。

(六)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开辟“11O”专栏,宣传、引导群众支持“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建设。对公安民警、社会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在打击犯罪、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报导。

(七)其它部门和单位涉及到“11O”社会服务事项的,接到“11O”报警服务台的联系和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后,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

四、运作程序:

(一)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应立即派出民警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无法处置的警情,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处置。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110”报警服务台紧急救援的通知,应立即行动,进行抢险救助工作。各有关单位接到群众的电话或直接求助,也要立即出动,为群众排险解难。

(三)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人员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发生意见分岐时,应充分协商,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处置。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处置。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结束,应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并向“110”报警服务台通报处置结果。

(五)市公安局要定期把“11O”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五、几点要求:实施“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利国利民的大事,需要不断地深化认识,探索实践,逐步完善发展。各级领导、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的高度,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从为民解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强化服务,积极主动地搞好配套联动,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将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亲自抓,亲自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主管部门要把实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切实纳入目标管理,形成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切实增加对“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投入。要将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经费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特别是要把“110”报警服务台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配齐配强相应的设施和装备。关心爱护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参与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解决,确实需要政府协调的,政府要及时出面协调、解决。

(三)加强检查和监督。各部门要制定实施“110”报警社会服务联合行动责任制和严格的奖惩考核标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对工作中不负责,推诿扯皮,联而不动,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要把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监督,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部门和各县(市)、双阳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中旬报市政府办公厅,抄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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