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办秘〔2005〕32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由于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水体已经受到污染,为确保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组长:杜宇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石忠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史文清(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颖(市委副书记)
邹新生(市委副书记)
姜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世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朴逸(市委常委、秘书长)
张少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陆文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大伟(市政府副市长)
张桂华(市政府副市长)
丛国章(市政府副市长)
范德武(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孙克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
李春元(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正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刘文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涛(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市经委副主任)
魏伟(市建委主任)
王维绪(市公安局局长)
李凯英(市科技局局长)
席长青(市财政局局长)
谷励(市卫生局局长)
毕林涛(市环保局局长)
王春莉(市广电局局长)
史呈越(市农委副主任)
蔺相才(市物价局局长)
徐振湖(市民政局局长)
王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长斌(市交通局局长)
边洪霄(市房产住宅局局长)
滕茂行(市工商局局长)
柳昌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程云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喻达(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陈玉岭(市畜牧局局长)
韩韧(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杜传东(市旅游局局长)
朱绍清(市商务局局长)
马彬(市城管局局长)
赵清礼(市水务局副局长)
魏亚伦(市安全办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玉润(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张国栋(市供热办主任)
张贵明(市燃气化工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我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联络组、水资源调配组、市场保障组、水质监测组、社会稳定组、安全生产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联络组
组长:王正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副组长:常海(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纪元(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纯祉(市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建委(12319服务热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及时掌握防治污染的整体工作情况,负责起草有关政府公告、汇总起草各类综合材料。
(二)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沟通联络工作。
(三)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通知、记录工作,以及整理和印发会议纪要。
(四)负责编辑和印发简报和信息专报。
(五)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二、水资源调配组
组长:卢国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玉润(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赵清礼(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供排水集团、市供热办、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
(一)迅速启动全市所有地下水井,在紧急情况下,首先保障居民使用。
(二)及时掌握水情、急需用水情况,科学调配急需用水。
(三)及时组织审批开凿地下水井,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四)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水行政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
三、市场保障组
组长:李春元(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其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姜一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钦(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本地商品水生产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大市场投放量,全力保障商品水市场供应。
(二)组织域外各地供水货源与各区衔接、监督交接,掌握各区需求,平衡供需矛盾。
(三)组织食品、副食品生产企业按市场需求加大生产,组织商业企业抓好生活必需品货源,保证市场平稳。
(四)加强市场监测,随时掌握市场信息,落实市政府市场调控决策。
(五)积极做好市场稳定工作。针对当前我市商品水市场出现的波动,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四、水质监测组
组长:毕林涛(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刘明烈(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铭和(市供排水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供排水集团。
主要职责:
(一)市环保局负责对松花江哈尔滨干流段水质实施预警监测,提前发布准确的水质监测信息。
(二)市供排水集团负责供水厂关停前及供水后的水质连续监测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对自备水源和新启用的地下水井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市政供水出厂水、末梢水、二次加压水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停水期间消防车辆临时供水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工作。
五、社会稳定组
组长:王维绪(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肖景林(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宝库(市民政局副局级)
戴伟元(市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加强治安管理,对沿江地带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居民到松花江取水和捕捞。
(二)严厉打击造谣、破坏、趁火打劫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
(四)负责低保人群生活用水等方面的救助。
六、安全生产组
组长:徐涛(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市经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国栋(市供热办主任)
张国贵(市安全办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经委、市供热办、市房产住宅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燃气化工总公司、各区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监控、协调掌握生产企业用水情况,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水污染事故工作。
(三)负责组织保障居民小区供热用水、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安全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长:刘文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周林波(市环保局助理巡视员)
王亚平(哈尔滨电视台副台长)
徐民虓(哈报集团总编)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信息产业局、哈报集团。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知情权。
(二)负责应急新闻的宣传和教育发动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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