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拱墅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拱墅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2006〕38号 |
|---|---|
| 颁布日期:2006-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2006〕38号
关于建立拱墅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根据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拱墅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实施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创建户外广告精品一条街活动,推进我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提升城区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席会议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建立一支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调统一的复合型户外广告监管队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我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化、秩序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拱墅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冯国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王一平、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竺学文、工商拱墅分局姚瑜、规划拱墅分局王书评任副组长,区文明办梅棣、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叶光华、区行政执法局郑宏、工商拱墅分局蔡友福、规划拱墅分局朱坚鹏、拱墅交警大队刘继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商拱墅分局),负责户外广告管理的协调、组织、监督和指导等各项工作。蔡友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临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
四、会议原则
1、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
2、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主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召集。
五、主要任务
1、制定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监督各职能部门及业主单位具体实施;
2、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解决我区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3、扩大户外广告监管系统资源共享范围,职能部门之间的广告监管信息互相抄告,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4、通报我区户外广告的设置登记及检查情况;
5、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开展我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六、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计划、落实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区文明办:负责对新设置的公益广告设置路段、广告内容等向市文明办申报,并报联席会议备案,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广告执法整治。
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按照《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对广告设置进行前置许可登记;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反城管法律法规的广告违法行为,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广告违章设置、超期、破损、缺字断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查处,组织强制拆除。
工商拱墅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资格、广告内容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对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特别是广告内容违法及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规划拱墅分局:负责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对与规划不符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拱墅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两边广告设置的规划与监督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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