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政办〔2007〕8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办〔2007〕8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
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一五”期间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婚育新风、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二、实施组织
成立桂林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我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领导兼任。
各县、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对《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为。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地震局、市信息办、市扫黄办、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规委、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地震局、市妇联、市气象局。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建规委、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工作要求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服务大局,密切配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制定《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细则,出台具体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局际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与科普联席会议的联系,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协同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
(七)建立制度,奖励先进。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中做出成绩的县、区、部门和单位。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2007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县、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07——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部门、县、区推动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附件:桂林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