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3-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编办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第一批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限额内,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逐校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中小学校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精简优化教职工队伍,积极稳妥地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附件:第一批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第一批市、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

编制核定表

市县(市、区)名称核定编制(名)

合计246220郑州市市直4953中原区2931邙山区1103管城回族区1759金水区2979二七区2010新郑市6331荥阳市6203巩义市7903新密市7860登封市6066中牟县6945洛阳市偃师市7992平顶山市市直1814宝丰县3807湛河区938卫东区711新华区1292濮阳市市直1707市区(含开发区)2242濮阳县9901台前县2976南乐县4181范县3924清丰县5746新乡市市直2777

市县(市、区)名称核定编制(名)

新华区458红旗区705郊区958北站区521焦作市修武县2669沁阳市4057孟州市3265许昌市许昌县6306鄢陵县5692禹州市10035商丘市市直1408梁园区6028睢阳区7217睢县8267民权县8725柘城县9067夏邑县11031永城市11982虞城县9904宁陵县5816南阳市方城县7587邓州市11238济源市6233注:1.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按1∶3配备。

2.教学点学生25人以下的,配备一名教职

工,25人以上的,按1∶25核定。

二○○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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