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政〔2006〕45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鹤壁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鹤壁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加快推进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豫防安〔2005〕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消防法》,坚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力争两年时间内,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以“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伍为骨干、行政村和农村企业单位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农村乡镇灭火救援体系,为乡镇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社会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明德任组长,副秘书长郭保国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农业局、民政局、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站接到报警5分钟消防车到达责任区边缘和消防站责任区保护面积4-7平方公里要求,凡处于公安消防队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农村乡镇,要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三年内全部建立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伍。各地可结合实际,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建立以下形式的农村乡镇消防队伍。
1.建立企业或企业联办专(兼)职消防队。乡办、镇办、村办以及其它性质的企业发展较快的乡镇,要以经济效益好、规模大、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为依托,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企业或企业联办专(兼)职消防队,承担本乡镇火灾扑救,队员为企业职工,按企业管理模式管理,乡镇政府给予企业适当经济支持与补偿。
2.建立区域性专职消防队。要以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为龙头,县(区)和乡镇政府联合出资,招聘队员,承担所在地和周边火灾扑救工作。
3.建立多功能的专(兼)职消防队。经济欠发达的乡镇,要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以现有的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为依托,建立集治安巡逻、防火灭火于一体的多功能专(兼)职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工具,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4.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在政府指导下,结合实际,建立由村民和企业职工参加的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消防器材和设施,开展自防自救。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底前淇县高村镇、浚县善堂镇和淇滨区庞村镇三个重点镇和淇县黄洞乡、浚县新镇镇、山城区鹿楼乡、鹤山区鹤壁集乡完成建队任务。
第二阶段,2007年底前,淇县庙口乡,浚县卫贤镇、屯子镇、小河镇、钜桥镇、王庄乡、淇滨区大河涧乡、上峪乡,山城区石林乡、鹤山区姬家山乡完成建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是有效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弥补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全面提升农村整体防火抗灾能力的根本有效途径,是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切实加强领导。
2.合理规划,狠抓落实。要将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稳步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参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民政、建设、农业等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发展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提供资金、场地和人员等各方面的支持。
3.切实加大投入,强力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多策并举的办法,采取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措施,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健康发展,使之能够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4.加强检查指导,严格奖惩措施。要把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倾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督办。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度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进展快的,及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视为消防工作不达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含村)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指导标准一览表
附件:
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
(含村)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指导标准一览表
类别
器材名称
规格
数量
参照价格
总造价约
乡
镇
建
队
标
准
(一)
消防水池
50立方米
6个
500元/个
12万元
水罐消防车
1-1.5吨
1台
10万元/台
机动泵
手抬式
2台
4500元/台
水带
直径50毫米
300米
3.5元/米
水枪
口径16毫米
4支
250元/支
吸水管
直径100毫米
2节
450元/节
其它随车器材
5000元
乡
镇
建
队
标
准
(二)
消防水池
50立方米
4个
5000元/个
4万元
消防摩托车
江苏产
1台
2.5万元/台
机动泵
手抬式
2台
4500元/台
水带
直径50毫米
300米
3.5元/米
水枪
口径16毫米
2支
25元/支
吸水管
直径100毫米
1节
450元/节
灭火器
8公斤干粉
2具
95元/具
行
政
村
消防水池
50立方米
2个
500元/个
1万元
机动泵
手抬式
1台
4500元/台
潜水泵
2台
1500元/台
水带
直径50毫米
200米
3.5元/米
水枪
口径16毫米
2支
25元/支
灭火器
8公斤干粉
4具
95元/具
4公斤干粉
4具
75元/具
备注
1、消防水池在企业及人员相对集中且水源缺乏的地方建造;
2、两种建队标准由乡镇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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