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禁赌工作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禁赌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禁赌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7〕5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7月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禁赌专项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赌博案件65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636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赌博违法犯罪人员共计2741名,其中,逮捕26名,刑事拘留12名,劳教8名,行政拘留1486名,治安罚款1203名,其它处罚6名;查处参与赌博活动的党员干部3名;收缴罚没款共计317.0956万元;收缴各类赌博工具1383件。但是,群众举报反映少数地方存在聚众赌博的信件和线索数量仍然较多,娱乐室、麻将室和游戏机室聚众赌博现象时有发生。
新年伊始,春节临近,是赌博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为了巩固前段时间禁赌成果,现就春节期间进一步开展禁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禁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赌博是一种比较顽固的社会陋习,稍有懈怠,放松警惕,随时都有可能反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深入开展禁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督导职能,建立一级督促一级、一级检查一级的监察机构,扭转群众中间“禁赌工作只抓百姓不管干部”的不正确思想,使全市的禁赌工作形成协调一致、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营造全民禁赌氛围,进一步加强群众的守法意识
(一)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禁赌的法律法规,重申国家政策界限,讲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后果,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来宣传赌博的危害性,增强群众抵制赌博恶习的自觉性和与赌博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使禁赌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民支持、积极参与禁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对各地赌博大、要案件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重点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并将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对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三)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采取不同的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必要的公处行动,对赌博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宣传;通信部门要通过短信方式友情提醒市民群众远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群团组织要通过举办社区文化节等形式引导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多方携手共同禁赌。
三、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增强市民群众参与禁赌行动的积极性
在去年开展的全市禁赌专项行动中,市禁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群众关于赌博举报线索95起,协助查破赌博案件27起,事后对举报人兑现了奖金2万余元。春节期间,各级政府和禁赌成员单位要继续巩固群众举报线索对禁赌行动的成果,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激励市民群众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积极性。各级监察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对群众举报涉及党员干部聚众赌博的问题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四、突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违纪的禁赌工作
此次禁赌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党员干部违纪参与赌博的问题,各级监察部门要抓好党员干部的“再宣传、再教育”动员工作,严格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查禁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纪律规定,严格重申省纪委的“五条纪律”。要发挥党员干部家属的监督作用,更大范围地阻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证据材料并进行查处。
五、严格依法办事,形成社会综治合力,开创禁赌新局面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春节期间禁赌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综治部门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发动群众,深入到街道、居委会、社区、村组开展禁赌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动员群众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防范、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开创我市禁赌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