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6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6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2006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焦作市2006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整治三年攻坚工作的意见》(焦政〔2005〕2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围绕市区大气污染整治和流域水污染整治两个重点,加大七个区域的治理力度,完成整治任务190项,削减二氧化硫2.3万吨、烟尘7800吨、COD4500吨。到2006年底,使我市工业结构、工业布局、能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扩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70%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确保达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

三、整治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大气环境污染整治攻坚。

(1)以焦作电厂、焦作爱依斯万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铝中州分公司、河南金冠电力有限公司为治理重点,对全市所有1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负荷。

(2)对位于市区的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实施全面整治,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3)以中站西部区域、马村区九里山区域和市区建设路东段至待王铁路货站区域为重点,解决好三个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4)以工业结构、工业布局调整为重点,结合省定环保目标要求,继续对落后生产工艺实施关闭淘汰,对市区内处于敏感位置、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生产线实施关闭或搬迁,完成9条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关闭任务。

2.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程,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1)以电力行业为主,对大型煤炭堆场推广使用先进的防风抑尘网技术,落实防扬尘措施。

(2)对煤矿矸石山继续实施绿化、美化工程,严禁乱采乱挖,扩大绿化面积,提高覆盖率。

(3)对市区范围内所有的煤堆、渣堆、料堆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煤矸山、大型粉煤灰场之外,所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各种物料、废渣堆场必须实施覆盖、喷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继续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执法检查力度,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的比例,防治交通运输扬尘污染。

(5)对重点旅游快速通道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扬尘污染企业。

3.抓源头控制,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

(1)继续加大燃煤锅炉关闭力度。对2005年应关闭的燃煤锅炉一律按照关闭标准实施拆除;根据供热管网的延伸,对具备使用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及时实施关闭。

(2)不断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改变城区能源使用结构。结合我市燃气管网建设进度,具备煤改气条件的锅炉,必须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3)巩固“飓风行动”成果,严防反弹。严格落实《焦作市环保飓风行动反弹与财政挂钩管理办法》(焦政文〔2005〕145号),控制反弹。

4.实施煤质管制工程,严格控制燃用高污染煤炭。

(1)继续加大煤质管制力度,除煤矸石电厂和水泥生产企业外,所有用煤单位必须使用全硫份≤0.5%、灰份≤20%的优质煤炭。所有型煤厂生产型煤必须添加固硫剂。

(2)各级工商和质监部门要严厉打击掺假、销售劣质煤炭产品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型煤加工企业的监管。

(3)市环保部门要定期对有关企业燃煤的含硫量、含灰量进行强制检测,并对燃用高污染煤炭的企业依法处理。

5.实施集中供热工程。

(1)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要达到11.5%以上。

(2)结合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进度,凡是集中供热管网已经覆盖的区域所有10吨(不含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一律改用集中供热。

6.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程。

市公安、环保部门要联合执法,开展机动车尾气年检、路检和抽检,对检测发现尾气超标的车辆实行限期治理,凡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由公安部门组织实施强制报废。

(二)流域水污染整治

1.突出两个重点流域的水污染综合整治。

切实抓好蟒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水污染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纸、化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深度治理为重点,通过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草类制浆造纸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以下简称COD)排放浓度达到200mg/L以下,废纸造纸行业废水COD排放浓度达到70mg/L以下,化肥(化工)行业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0mg/L和50mg/L以下,皮革(皮毛)行业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0mg/L和15mg/L以下,进一步改善两个流域的水环境质量。

2.突出重点区域的水污染综合整治。

以孟州市桑坡皮毛群(包括田寺皮毛群和南庄三皮毛群)、武陟县小麻村皮革群、圪垱店皮毛群和向二四区涝河排放废水企业的集中整治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调整结构和布局,改进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好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问题。

3.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问题。

继续加大皮革(皮毛)、造纸、酿造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根据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对企业废水排放实施浓度和总量双指标控制,使废水排放企业布局合理,污染治理工艺先进、管理严格、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4.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06年底前,开工建设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06年底前,博爱县、温县、孟州市、修武县、武陟县、沁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投运。

2006年底前,博爱县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孟州市、沁阳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

(三)严格控制新污染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审批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对未经审批擅自新、改、扩建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依法处罚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选址不可行、没有环境容量的,要立即限期拆除或搬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的要立即拆除。

(四)以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深入推进企业层面循环经济试点。

抓好企业层面循环经济示范,在电力、水泥行业推广先进实用的循环利用技术,选择2—3家电力企业和3—5家水泥企业进行试点,培育循环经济亮点。

2.深入开展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碱渣、粉煤灰、电石泥、煤矸石等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减少市区北部水源补给区固废堆存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3.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企业管理层清洁生产意识,落实清洁生产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对5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污染防治设施市场化运营

1.继续对重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施科学监控,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造纸、皮毛(皮革)、电力等重点行业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依法持证排污。对超标排污的,依法严厉查处,对连续严重超标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产生废水污染的工段,直至关闭企业。

2.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环保设施运营机制,以点带面,逐步培育和规范环保设施运营市场,探索新的环境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制定详细的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整治攻坚任务落实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统一行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标准和时限,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分工到人,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深化污染治理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当地政府要对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各项整治任务列入有关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并定期组织对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

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继续大力度地对环境污染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该表扬的表扬,该曝光的曝光。要通过大力度的宣传,营造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追究

市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焦作市2006年省政府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2.焦作市2006年省政府重点督办污染整治任务分解表

3.焦作市2006年环境污染整治攻坚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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