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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供销中专停办后人员移交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供销中专停办后人员移交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3〕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22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3〕5号精神,市供销中专停办后,教师移交工作要尽快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教育局接收市供销中专教师34名,其中31名符合条件人员在5月底前办理手续,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供销社、人事局、编办负责办理。
二、学历不达标3名教师,由市教育局接收后按行政或教辅岗位安置。
三、过渡期3年内,教师工资由市财政供给50%,市供销社供给50%(交市教育局),3年后由市财政全额供给。过渡期时间从2002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1日。过渡期内市教育局接收人员纳入教师正常管理,但一般不易做下岗安排。
四、市教育局接收的34人编制问题,按特殊情况下超编进人处理,市财政负责拨付工资。
五、市供销中专的资产,由市供销社负责处置。资产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全免,资产变现后,市供销社要积极偿还有关债务。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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