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府发〔2007〕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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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7〕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方案
2003年,市政府批准实行《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以来,我市城区中小学布局的结构性调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基本实现了近期(2002-2005年)的调整目标,较好地解决了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一个规模适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有首府特色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正逐步形成。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及城区范围的扩展,城市人口和建设规划发生了重大变化,2006年与2002年相比城区小学人数规模增长了26%,初中人数规模增长了28%,高中人数规模增长了30%。原邕宁县撤县设区后,需对原属邕宁县管辖的五象新区及仙葫、大沙田等开发区的中小学布局进行规划,并对原来编制的《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作局部的调整,以使教育资源的配置能适应南宁作为首府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需要,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和基本普及高中教育目标的实现。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异决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夏建军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龚山峰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
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日全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桂清市规划局副局长
潘纪豪兴宁区政府副区长
张树辉江南区政府副区长
岳凤军青秀区政府副区长
梁英浩西乡塘区政府副区长
韦菌邕宁区政府副区长
陈晓红良庆区政府副区长
秦文彦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皮燕明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陈建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施日全(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曹小军(市发改委社会科科长)、冯洪江(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谌云祥(市规划局用地科科长)、刘淞坚(市教育局法规科科长)、张尚颖(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邓大东(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林文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二、规划修编工作内容
(一)五象新区作为南宁市未来行政、文体、商业、物流中心,将是此次修编的重点。要根据新区8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人口规模与发展目标,按照小学8%,初中4%,高中3.8%的人口统计比例确定学校的数量,科学合理地规划中小学校的布点,优化基础教育结构,在满足新区市民需要的同时,带动首府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仙葫开发区、大沙田开发区过去属原邕宁县管辖,2003年制定的《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没有涵盖该区域。本次修编将尽可能在该区域布局公办中小学以解决该区域教育结构不合理、公办中小学校较少的问题。
(三)鉴于良庆区和邕宁区原有的中、小学校,尤其是小学,大多是规模比较小的学校或薄弱学校,规划在尽量保留这些学校的同时,将尽可能考虑对这些学校进行改建,扩大校园用地面积和办学规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效益和质量。同时按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好一批寄宿制小学。
(四)《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执行4年以来,成果显著,但也碰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致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不能按照预期的目标进展。如一些开发商没有做到将开发区应配建学校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一些原规划扩建的学校因征地困难或拆迁费用过高而无法进行;个别预留教育用地已改变用途等。因此,这次修编将根据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实施效果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
三、规划修编程序
(一)在全面了解五象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基础上,对该区域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扎实做好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要求各城区对《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的近期实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出本城区的修订意见。
(二)汇总、分析各方面的资料,明晰修编思路,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拟出初步框架,并委托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具体进行编制,形成文本初稿。
(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修编初稿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并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与此同时,商市规划局划定预留学校用地蓝线图。
(四)成果文本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
(五)市政府审定后的文本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规划修编经费
规划修编经费经审核后,列入2007年度教育专项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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