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34号)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主席令7届第34号
颁布日期:1990-09-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家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990年9月7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鹏兼任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陈锦华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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