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的公告

2014年8号

依据《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现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11家指定银行存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业务(以下称存储业务)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1家指定银行存储业务覆盖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专户30000家,比2013年6月30日前增加744家;存储(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2.95亿元,比2013年6月30日前增加人民币3.67亿元。其中,中国光大银行为104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485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为176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3811万元,中国银行为12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1275万元,中信银行为1家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147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排序表

2.指定银行存储金额排序表

国家旅游局

2014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1-2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fj03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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