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国食药监注[2009]688号
颁布日期:2009-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9]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药品标准变更等情况,国家局决定对通脉强肾酒、柴胡滴丸、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见附件)。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附件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相关品种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已生产的产品除外)。

附件: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1.通脉强肾酒(每瓶装135毫升)

说明书标题

通脉强肾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通脉强肾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补肾填精,活血通脉。适用于肾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头晕耳鸣,精神萎靡,夜尿频多等症;对心肾阳虚型冠心病也有辅助治疗作用。

[规格]每瓶装135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饭前30分钟服)。

[不良反应]

[禁忌]儿童、孕妇禁用;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不胜酒者慎服。高血压患者慎服。

3.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冠心病患者如出现胸闷、胸痛或其他不适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