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25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2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4〕3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基础资料及基本状况不清,对规划编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述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完善规划编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加强前期勘察和研究,明确杨氏宅第保存现状、与周边村落的关系、保护管理情况等信息,分析影响文物安全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因素,明确规划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思路。

(三)进一步补充图纸、现状照片等基础资料,核校文本内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