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62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2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4〕3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基础资料及基本状况不清,对规划编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述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杨氏宅第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完善规划编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加强前期勘察和研究,明确杨氏宅第保存现状、与周边村落的关系、保护管理情况等信息,分析影响文物安全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因素,明确规划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思路。
(三)进一步补充图纸、现状照片等基础资料,核校文本内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