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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同意太原市涧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暂停运行的复函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办函[2015]1906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环办函[2015]1906号
关于同意太原市涧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暂停运行的复函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对太原市涧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暂停运行的请示》(晋环〔2015〕1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太原市涧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暂停运行,请你厅组织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抓紧完成替代点位的选点和技术论证工作。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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