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6号
颁布日期:2016-0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6号

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书》(阳光信保(筹)发〔2015〕25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后)。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四、公司住所(营业场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B座23楼。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吉海。

六、公司业务范围: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4013237.htm

中国保监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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