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1082号
颁布日期:2015-1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082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产品的请示》(太保寿〔2015〕2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二、你公司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宣传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

三、你公司要科学引导和管理客户需求,切实做好新老客户服务工作。

四、你公司应按照规划合理开展业务,加强现金流监测和偿付能力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五、你公司应及时向我会报告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条款和费率

http://218.241.203.70/OaImport/0/机关公文公开导出文件20151112100258/保监许可〔2015〕1082号/附件/保监许可1082号附件.rar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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