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市大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谋划和编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蚌政办秘〔2013〕70号
颁布日期:2013-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市大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谋划和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超前谋划2014年城市大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及早落实规划、融资、供地、杆线迁移等要素保障,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蚌政〔2011〕119号),定于2013年7月启动2014年度城市大建设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谋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重点谋划群众迫切需要,能够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工程,牵动性强的重大交通、水利以及社会事业工程,城市绿地、游园、道路景观绿化等环境提升工程,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二)坚持循序渐进、适度超前原则。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建设的标准、规模和时序,按照轻重缓急、急用先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有序分步实施,条件具备的成熟项目优先安排。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项目谋划要统筹考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符合生态文明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要与新一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相结合,与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土地整治、保障性住房等建设规划相结合,符合建设皖北特大中心城市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二、谋划范围与责任分工

(一)项目谋划的宏观指导。市(县)规划部门要根据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预先提出2014年城市大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城投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的有关政策指导与咨询工作,积极配合各项目谋划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二)谋划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9大类:

1.城市道路项目,主要指城市主、次干道,城市支路、小街小巷等建设项目。市住建委负责牵头组织谋划,各区(管委会)配合。

2.综合交通项目,主要指行政区内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综合客运、公交等交通建设项目。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谋划,市住建委汇总。

3.城市公用事业项目,主要指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通讯、城市环卫等建设项目。市住建委负责牵头组织谋划,市容管理局、供电、供水、供气以及各通讯运营单位配合。

4.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主要指水源保护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城市排涝、污水处理等建设项目。市水利局、环保局负责组织谋划,市住建委汇总。

5.市容景观项目,主要指城市绿化、亮化、城市游园等建设项目。市住建委组织谋划,各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6.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旧住宅区改造等新启动的建设项目。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各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谋划。

7.社会事业项目,主要指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等重大建设项目。市发改委组织谋划,各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8.城市综合开发项目,主要指城市规划区内综合开发(含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等。各区(管委会)负责谋划,市招商局配合,市住建委汇总。

9.小城镇及美好乡村建设,主要指纳入省考核的第一批美好乡村中心村及市增加的中心村建设。各区(管委会)负责谋划,市住建委汇总。

各县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参照上述项目范围,结合实际进行谋划和编报。

三、实施步骤

2014年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编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7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建立组织,确定人员,明确项目谋划方向,制定项目谋划编制实施方案。

(二)项目编制阶段(7月25日—8月25日)。市住建委、发改委指导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初步谋划编制,市大建设及棚改办组织社会征集活动。

(三)项目汇总阶段(8月25日—9月25日)。市大建设及棚改办、住建委、发改委对2014年实施的城市大建设项目、新启动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进行汇总,并形成草案。

(四)形成建议阶段(9月25日—10月25日)。市大建设及棚改办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汇总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初步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落实资金,形成初步建议,同时征求市人大、政协意见建议。

(五)上报审批阶段(10月25日—12月25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大建设及棚改办进一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会审、筛选,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人大、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谋划2014年大建设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立即启动项目编制工作。要深入实际,着手开展明年计划新建、新启动项目相关调研、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力求超前谋划、深度谋划。各项目编制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市发改、住建、规划、财政、国土、城投公司等部门开展工作对接,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计划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谋划的大建设项目数量和年度计划投资额要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年度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社会投资,并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14年度城市大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谋划与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胡启望为组长,副秘书长王宏为副组长,各区、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建设及棚改办,王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孔峻枫(市大建设及棚改办副主任)、杨祖彬(市发改委副主任)、于华(市住建委副主任)、金祟斌(市规划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项目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计划编报工作,确保项目选得准、谋划深、推进快,为明年城市大建设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顺利实施提供项目前期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大建设及棚改办、住建委、发改委要加强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项目谋划编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项目编制情况,确保项目谋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谋划编制工作作为专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相应数额的专项经费作为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经费,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也要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项目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介绍项目谋划编制情况和成果,交流经验,宣传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项目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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