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秘〔2014〕42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突出主题主线,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全面提高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出口与进口并重、外资与外智并举、走出去与引进来并进,在更新开放理念、创新开放路径、完善开放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形成持续健康的对外开放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外贸易总量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层次和效益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开放型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和对外影响力全面提高,主要指标站稳全省第一方阵。
到2017年,全市外商直接投资达15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达80家左右,投资总额达10亿美元,单个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达20个,超亿美元项目3个以上,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2—3家。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量达27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自营进出口获权企业突破2000家,进出口实绩企业突破1000家,培育80家以上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争取8家以上企业进出口额超1亿美元。全市新增“走出去”企业10家,对外投资总额达1亿美元,实现对外承包工程企业3家左右,至少1家企业产生承包工程实绩。
二、全面提升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水平
(三)积极开展外资招引。采取多种方式与外商洽谈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把台湾、香港、韩国及欧美等国家作为扩大利用外资重点区域,组织专业招商人员赴境外开展定向招商。充分发挥“五联五会”和在滁州的外商投资企业作用,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
(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编制一批产业项目,吸引外资直接投资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含量较高、辐射带动力强、产业贡献大的核心项目。加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谋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五)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巩固与现有国外友好交流城市的商贸联系,促进双方经贸往来,力争新增加2个以上友好交流城市。制订“225”行动计划:每年安排20家外资企业,促进牵线搭桥,实现“以商招商”;安排20家贸易企业,积极争取转为投资,促进“以贸招商”;安排50家有意来滁投资的外商,作为重点项目攻关。
(六)壮大外贸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专而精”、“小而特”的潜力型、成长型中小外贸企业,加快发展一批行业领先型、综合型、集团型外贸企业,加快招引一批拥有全球市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平台建立滁州产品营销频道。
(七)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秦栏电子出口基地申报国家级出口基地,支持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电信息、天长纺织服装(玩具)、定远盐化工、凤阳硅玻璃等出口产业集群申报省级、国家级出口基地。
(八)促进外贸结构升级。鼓励企业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争取更多品牌进入省级、国家级出口名牌行列。引导出口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导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原材料,提高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
(九)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扶持意大利商贸城等建立保税仓库,同时以现有规模以上物流园区为依托,筹建公共型保税仓库,发挥凝聚效应和辐射效应。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园区。
(十)推动重点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走出去”的方式,带动人才、技术、设备的出口,参与更大的国际分工合作。积极培育境外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
(十一)提升国际接轨能力。加快引进国际学校,提升滁州教育国际化水平,优化人才引进环境,打造人才高地。加快高端社区、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建设,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对外开放环境
(十二)建立外资项目准入绿色通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含增资)的项目,除按有关规定需由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外,各县(市、区)和国家级以上开发区享有与市级同等核准权限,合同、章程按属地原则备案。
(十三)构建外商服务平台。明确帮办帮扶单位的责任,实行外商投资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帮办。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为企业在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四)创造贸易便利化环境。招引报关行和货代公司等中介机构入驻滁州,完善滁州口岸功能,打通滁州港与南京新生圩(龙潭)港通道,形成进出物流无缝对接,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实现全市进出口企业本地快速通关。
四、提高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组织水平
(十五)构建科学考核机制。建立外资、外贸、外经、外包等综合评价体系,纳入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每年招引2个以上投资总额超5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每年至少招引1个投资总额超5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并纳入招商引资考核。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考核评比办法,并进行考核。
(十六)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资金为保障、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体现稳定性和公共性的新型外经贸促进机制。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我市外贸进出口增长、进出口企业品牌建设、进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及基地建设、国际市场拓展等。对入驻滁州的投资总额超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注册资本达5000万美元的外资大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或注册资本达2000万美元以上的“走出去”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增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财税奖补政策;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十七)优先优惠保障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的70%执行,但不低于市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外商直接投资2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世界500强、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商务、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外办、台办、海关、商检、外汇等部门参与的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处理相关问题,促进我市对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3月24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