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4〕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对政府部门政风和公共服务单位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4年第四季度。评议工作于11月份启动,12月底结束。
二、评议对象
为切实增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可比性,根据被评议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职能、管理范围等,将评议对象分为四类,共77个部门和单位,评议结果分别排序。
(一)县市区政府(8个)。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
(二)一般管理、执法单位(17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革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以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7个)。市卫生局、市市容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公共服务单位(25个)。阜阳供电公司、市供水总公司、市公交公司、阜阳国祯燃气公司、邮政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移动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工行阜阳分行、中行阜阳分行、农行阜阳分行、建行阜阳分行、人寿保险阜阳分公司、中保财险阜阳分公司、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社、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阜阳一中、阜阳三中、中石油阜阳分公司、中石化阜阳分公司、安广网络阜阳分公司(有线电视)。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经营)情况。重点评议政府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职及健全、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情况;重点评议公共服务行业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业自律及诚信服务、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
(二)政务(办事)公开情况。重点评议政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政务信息公开情况;重点评议公共服务行业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
(三)转变职能(提质提效)情况。重点评议政府部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和群众情况;重点评议公共服务行业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热情服务情况。
(四)改进作风情况。重点评议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市委36条规定情况,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履行各项公开承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情况。
(五)廉洁从政(从业)情况。重点评议政府部门落实廉洁从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情况;重点评议公共服务行业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情况。
四、评议人员的分类及数量
(一)县市区评议人员。县市区各200人,共1600人。含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直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人,社区居民、农民代表30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代表各15人,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0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班子成员、直属部门负责人,投诉受理机构20人,外来投资企业代表20人,共120人。
(二)市直评议人员。市直被评议单位69个,每单位15人,共1035人;市直党委部门及未列入评议的政府系统单位共500人(含市党代表20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人、人大代表60人,共80人;市政协机关20人、政协委员60人,共80人;民主党派、工商联9个单位,每单位15人,共135人。
(三)其他评议人员。中央、省驻阜部分未列入被评议单位10个,每单位15人,共150人;市属大中型企业20个,每单位10人,共200人;新闻单位代表共30人。
以上总计3930人。
五、计分及统计方法
评议实行评议人填涂机读卡、电脑扫描汇总的方式,每类被评议单位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50分。被评议单位得分=(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50)÷总得票数。每类被评议单位按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测评人对某一单位的评价选择,要分别在三个评价档次框内进行其中一个档次的选项填涂。对不了解的被评议单位可以不填涂评价。评议结果与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成绩加权。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分为5分,总分为105分。没有列入上线的被评议单位按平均考核分加权。
六、增减分因素
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受到行政问责的单位扣1分,个人每人次扣0.5分,受到法律追究的每人次扣1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单位加1分,个人每人次加0.5分(以文件和证书原件依据为凭);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单位加2分,个人每人次加1分(以文件和证书原件依据为凭)。
各参评部门和单位受到省(部)级、国家级表彰的文件和证书原件,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七、评议结果运用
(一)全市通报。评议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四类测评中分别被评为前三名的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县市区政府最后一名和其他类后三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综合运用。评议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分类被评为后三名的单位,不得评为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后一名的单位,将给予问责,限期整改。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结果由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向其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督促整改。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对照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评议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作风建设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评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系统内部评议工作,市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共同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各级纠风部门要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切实搞好民主评议、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协评部门和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评议工作机制。各派驻(出)纪检组和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指导,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评议纪律。评议期间,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不得对外打招呼拉评议票。各参评部门和单位、各级纠风部门和评议人员要认真履行评议职责,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要求开展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参评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要始终把严守纪律作为搞好评议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四)按时上报结果。各县市区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各自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