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 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现代农业产学研合作“五个一工程”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现代农业产学研合作“五个一工程”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徽农业大学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宿州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市、校双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决定围绕宿州市农业主导产业,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联合实施“五个一工程”,其具体内涵是:一个农业主导产业共建一个区域性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选派一名首席专家、共建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组建一个创新团队、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0〕16号)、《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宿发〔2010〕12号)文件精神,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埇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为重点,坚持“校市互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通过构建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创新团队、建立研发平台等途径,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宿州市现代农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合作内容

紧紧围绕构建现代粮食、畜牧、果蔬、林木四大产业体系,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推动宿州农业的转型升级,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积累经验、探索路径、作出示范。主要内容是:

(一)一个主导产业共建一个区域性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关于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的相关规定,落实市相关牵头部门,并会同安农大按照相关程序共同商定联盟成立的相关事宜。其中:

1.粮食产业

由市粮食局、安农大农学院牵头,以四个粮食主产县区的农委和粮食局、宿州市农科所、皖王面粉集团、皖神面粉集团、紫芦湖良种场、埇桥区夏刘寨村等为主体,联合共建“宿州粮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畜牧产业

由市发改委、安农大动物科技学院牵头,以五个县区的畜牧局、辉煌良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信达养殖公司、荷金来肉牛集团、强英鸭业、新联禽业、农牧猪业等为主体,联合共建“宿州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3.果蔬产业

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安农大园艺学院牵头,以五个县区农委、砀山园艺场、砀山惠丰集团、萧县黄河故道园艺场、萧县桃丰专业合作社、宿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市农科所、宿州市百亩良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埇桥区八张富民瓜菜专业合作社、泗县虹乡蔬菜专业合作社、兴达罐业有限公司、熙可安粮有限公司、紫观阁有限公司等为主体,联合共建“宿州果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林木产业

由市林业局、安农大林学与园林学院牵头,以五个县区林业局、东大木业等林木加工企业为主体,形成配套的产业链条,联合共建“宿州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一个产业选派一名首席专家

每个产业设首席专家一名(其中果蔬产业设水果、蔬菜两个产业)。首席专家的确立、变更由安农大会同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十二五”期间,五个产业的首席专家人选是:

粮食产业首席专家——董召荣;

畜牧产业首席专家——章孝荣;

水果产业首席专家——朱立武;

蔬菜产业首席专家——朱世东;

林木产业首席专家——刘盛全。

(三)一个产业共建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应是宿州市相关产业具备较强科技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市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并联合安农大相关学院、宿州市相关部门共同组建。粮食、畜牧、水果、蔬菜、林木等五个产业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依托单位由宿州市相关牵头部门会同安农大相关学院共同讨论推荐,报“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审核。

(四)一个产业组建一个创新团队

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科技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五个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为平台,以首席专家为带头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宿州市农业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农村改革发展的科技、人才需求,凝练重大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先进成果的集成转化和示范推广。

每个产业的创新团队每年负责凝练和组织实施3-5个牵动性的科技项目,并报“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时负责为宿州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五)一个产业共建一批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

在粮食、畜牧、水果、蔬菜、林木等五个产业,原则上每个产业创建2个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和2个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较好、生产水平较高、管理较为规范的生产基地,示范企业应选择参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既是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的实习实验基地、农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基地,也是当地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示范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由市相关产业牵头部门会同安农大相关学院共同确立,并报“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校双方建立市校合作联系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市校双方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双方联合成立“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双方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双方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每个产业分别成立“五个一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接受市校合作联系会议领导,定期向其汇报工作,并负责协调和指导各产业“五个一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各产业的相关机构及组织,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五个一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指导,具体负责合作实施工作,并定期向其汇报工作。

建立一年一次的高层领导互访会商机制、一年两次的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市、校科技合作联席会议,使合作各方了解合作进展情况,解决合作过程中重大问题。加强互访,增加互信,拓宽双方在科技发展动态、政策导向和产业重点等方面的信息沟通渠道,联手解决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经费保障

一是市、校双方划出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保障实施“五个一工程”的必要经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校合作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市校合作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二是设立项目引导资金。市财政单独立项,对于每个产业每年所确立的牵动性的科技项目,每个项目设立3万元的引导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联合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吸引社会资金支持,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投资体系。

(三)政策保障

一是市、校相关牵头部门和学院,对照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关产业的“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

二是对宿州市的科研基地和示范企业,安农大将在项目选点、科技成果的转让和转化方面优先倾斜,并在宿州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农业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方面优先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是宿州市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在项目申报、产业发展上优先与安农大开展合作,对与安农大开展合作的单位和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并在项目申报方面给与优先和倾斜。

四是市、校双方各自制定实施“五个一工程”的考核、奖励办法,将“五个一工程”的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年度考核细则。

四、其他

(一)宿州市与安徽农业大学现代农业产学研合作“五个一工程”的合作期限暂定4年,即自2011年6月~2015年6月。

(二)双方确定宿州市农委、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处为市、校现代农业产学研合作“五个一工程”联络单位。

(三)本意见未尽事宜由市、校双方协商解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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