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闽政文〔2014〕160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宁政文〔2014〕14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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