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龙政综〔2010〕57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龙政综〔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文[2010]32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附件: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支出计划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九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