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粮食局等关于2015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粮食局等关于2015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5〕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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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粮食局等关于2015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关于《2015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
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粮食局龙岩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下发2015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5〕70号)精神,为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认真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现就2015年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办法
2015年,全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款按照“谁用粮、谁拿钱”的原则,分别由各级政府负担,在各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支出。各地粮食部门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分别明示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
各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时,凭农户“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要充分发挥中国农民补贴网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具体发放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
各级新增储备和储备轮换所需稻谷粮源必须优先从本地产粮乡(镇)采取订单收购的办法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2015年储备规模轮换计划及市下达的各级储备订单收购计划数量,制定本县(市、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在分解储备订单收购计划时,要根据乡镇、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以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合理分配,做到既倾斜种粮大户、种粮乡镇,又适当统筹兼顾,特别要考虑边远地区农民的售粮要求。储备订单计划的分解,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坚持张榜公布。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到市内产区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开展优质粮食订单生产、收购,支持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国有粮食企业要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积极收购农民的余粮。各地要积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同时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收购资金,确保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资金的支持力度。
省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做法,即当年补贴资金补上年储备订单收购的粮食,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提前拨付,兑付售粮农户补贴款办法保持不变。各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各地要及时将补贴分户数据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并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具体意见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
2015年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126020吨,其中: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直接收购5万吨,安排在永定县直接收购1170吨、上杭县直接收购16500吨、武平县直接收购6330吨、长汀县直接收购16000吨、连城县直接收购10000吨;省饲料工业公司在我市直接收购10000吨,安排在长汀县直接收购10000吨;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在我市直接收购10000吨,安排在上杭县直接收购10000吨;市级储备粮轮换11700吨,分别委托永定县收购2300吨、上杭县收购2600吨、武平县收购2200吨、长汀县收购2600吨、连城县收购2000吨;各县(市、区)今年安排储备粮轮换34320吨,其中,通过订单收购20200吨,通过市五丰粮油信息服务公司平台招标采购16620吨(其中新罗区小麦5100吨、稻谷7220吨,漳平市4300吨);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增加粮食储备规模10000吨,根据我市实际,市本级增储1300吨,粮源安排委托永定区收购700吨、上杭县收购600吨;县级新罗区增储1500吨、漳平市增储1000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解决;永定区增储600吨、长汀县增储1600吨、上杭县增储1700吨、武平县增储1500吨、连城县800吨。各县(市、区)要5月底前,按照储备轮换情况、各地余粮多少以及去年订单完成情况,及时将市下达的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本辖区有关产粮乡(镇),并报送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
(二)储备订单粮食落实到户工作
各乡(镇)、村要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全部落实到种粮农户,并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订单收购合同(格式同去年)一式3份,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种粮农户、县(市、区)财政部门各执1份。在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同时,发给农民“售粮卡”,“售粮卡”内容与去年相同。
(三)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
市财政局按照下达的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及时将省级、市级直补资金相应分解并拨到有关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粮食上市收购时,有关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含乡镇财政所,下同),在县(市、区)粮食购销(收储)公司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凭售粮农户的“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将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农户。要切实保障补贴资金真正补到售粮农户手中,具体发放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
在早籼稻、中晚籼稻分别上市前,各县(市、区)粮食购销(收储)公司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五)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办法
各县(市、区)粮食购销(收储)公司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六)认真协调做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工作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各县(市、区)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收集整理储备订单收购计划的分解,公示、合同签订、农户售粮卡、直补资金的兑付等相关资料,建立储备订单直接补贴落实情况的信息档案,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从政府惠农政策中真正得到实惠,使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龙岩市2015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http://xxgk.longyan.gov.cn/szfbgs/zfxxgkml/23/201505/t20150520_5164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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