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缔结永久友好城市协议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缔结永久友好城市协议书的通知

龙政办〔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已圆满完成对口援建四川地震灾区工程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与四川彭州市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市在全国援建省市中率先作出了与灾区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共同发展机制的举措,与彭州市缔结为特殊的永久的友好城市,并签订了《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缔结永久友好城市协议书》。现将该协议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主动对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及时将开展友好对接活动的情况向市协作办反馈。

附件: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缔结永久友好城市协议书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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