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北岸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
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的意见》(闽建整顿[201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建整顿[2010]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菜农早市、便民服务点和强化市场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践行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堵疏结合设置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保障市场供应,方便群众日常生活。
二、工作任务
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牵头,会同经贸、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和区、街、居委会,从实际出发,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并设置市区街头巷尾菜农早市、早餐点,修鞋修伞、修表刻印、擦鞋摊等简单手工修补服务类摊点,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
三、实际步骤
(一)选址定点。在不影响居民出行、生活的前提下,选择合适地段作为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形成各区、北岸管委会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初步布点方案(具体见附件)。初步布点方案出台后,各辖区政府、北岸管委会负责会同市执法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主动与附近的社区和居民进行协商,并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配套建设。各辖区根据完善后的布点方案,组织实施菜农早市点和便民服务点的建设。定点划线,设立标志牌,购置市场管理所需要便捷检测设备并培训检测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介入,密切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工作。
(三)入驻管理。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设定后,按照业主自愿的原则,进入服务点经营。在申请入驻摊点较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居住在本辖区、生活困难、主要收入来源依靠占道摆摊的摊点。各辖区应派出专人对早市和服务点进行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经营、危害健康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经贸委: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抓好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的行业指导。
(二)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菜农早市的监督检查,根据农业主管部门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市场业主建立规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其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接受消费者的投诉。
(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制定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把确定的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辖区做好布点方案的完善、引导业主入驻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道摆摊设点的行为。
(四)各区人民政府、北岸管委会:负责布点方案的修改完善,和经审批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划线、设立标志牌,指定部门维护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的秩序和卫生,督促业主按规定时间进驻和撤离。
五、有关要求
(一)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级各相关部门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促使摊贩经营者自觉守法,提高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二)规范管理。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辖区要对菜农早市及便民服务点划区定位,设定明显的定位标志,公示管理责任人姓名、监督电话、开撤市时间、界线标志、经营内容等,并按规定的时间开市和撤市。设早市和服务点,不能建固定设施和构筑物,要保持占用位置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同时应设临时垃圾和污水收纳设施,要求经营者自带清扫工具和垃圾容器并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水,确保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规范管理早市和服务点的经营行为。
(三)文明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注重把握执法尺度,依法依规进行执法,采用柔性执法体现人文关怀。
附件:各区、北岸管委会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初步布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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