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明政文〔201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林守钦副市长:分管农村、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含双拥)、信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生物医药等工作。分管市民政局(老区办、老龄办)、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林改办、绿化办)、水利局(防汛办)、信访局、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效能办、纠风办、数字办、生物医药办、农科院。联系市烟草局、气象局、水文局,市残联、老促会,市无线电管理局,邮政、电信机构,驻明部队,森林武警三明支队。

二、肖明光副市长:增加分管旅游工作,分管市旅游局。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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