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获奖获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表彰奖励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获奖获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表彰奖励的决定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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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获奖获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4年,全市上下坚持“稳住粮食、着眼增收、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的总基调,确保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粮食生产稳中有增、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中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4〕1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3〕1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对
2014年我市获奖获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表彰奖励:
(1)对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产品的4个企业(合作社)各奖励10万元,共40万元;
(2)对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9个企业(合作社)各奖励1万元,共9万元;
(3)对2014年建成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11个企业(合作社),按每年每亩以奖代补5元的标准,共奖励62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合作社)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力争在新的经营发展中再创佳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1、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第十五届中
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名单
2、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企
业(合作社)名单
3、获得无公害产地认定企业(合作社)名单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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