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9]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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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定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二〇〇九年九月)
近年来,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为核心,以政务大厅建设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政务公开为平台,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进行政服务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存在擅自收费的现象;少数部门政务公开不彻底、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一些审批项目在办理过程中衔接不够紧密;有些政务大厅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以及受理不办理等问题突出。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转移和衔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把不该由政府审批的事项减下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随着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逐步展开,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作用,特别要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转移和衔接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界定行政审批的内容和权限,对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项目坚决予以精简,结合实际,下决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同时,要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和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的新情况,以目前市、县区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基础,进行新一轮清理和调整。为了确保保留项目在甄别和界定上的准确性、统一性,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采取分类处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在市级层面,依据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密行政审批”三种项目类型,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登记、审核。重新登记、审核要严格按照合法性原则进行,并对过去应该取消、但因各种因素未能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对拟保留项目要从审批程序、时限、监督、责任等方面依法认真进行规范。在县区级层面,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密行政审批”三种项目类型进行一次清理和分类处理。清理和分类处理严格按照合法性原则进行,对过去把握和界定不准确、不合法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律取消。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报经市政府确认后予以公布。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大厅建设和监管工作。政务大厅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有效探索,也是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有效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切实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政务大厅建设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大厅的运行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尚未建立政务大厅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大厅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尽快建立并运行,使全市政务大厅覆盖面达到100%。政务大厅已建成并运行的县区要切实加强进驻人员的审核把关,严格要求进驻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从根本上保证把政务大厅建设成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大厅。二是要加强和完善政务大厅的管理和监管工作。已经建立政务大厅的县区政府,要从便于组织协调和行政监督两个方面,进一步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大投入,使政务大厅的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效、运行更加顺畅。三是要建立并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要求以及省上《意见》精神,积极推行“把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股)室、把部门履行行政审批权职能的科(股)室成建制集中到政务大厅”的制度,使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大厅全部到位,部门派驻大厅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纠正和解决进驻不彻底、授权不充分的问题,该进入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该下放的权力彻底下放。今后,对发现存在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等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实行电子网络监控系统。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定监管事项(证照年检)包括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结告知等环节都要进入电子网络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有条件的政务大厅,还要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和网上办结告知制度。
三、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努力在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驻定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创新工作机制,采取组织和经费保障措施,抽调得力人员、创造办公条件、形成常态工作运行机制,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其行政审批事项的转移和衔接工作。
(二)加强衔接和沟通。针对一些审批项目在办理过程中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市直各部门、驻定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各县区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对涉及本系统的审批事项,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具体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上下衔接意见和办法。
(三)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在全面掌握情况和加强理论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要建立行政审批联系点制度,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通过备案、核准等名义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责任。市政府将在适当时间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机构不正常以及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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