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
关于调整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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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7月14日,住建部《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金〔2010〕100号)批准我市孙家台、砂坪村、五一新村3个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总额5亿元。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转,原有三个项目因投资规模缩小、规划变更,在客观上造成了试点工作进展迟缓。2011年2月住建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调研组来我市调研要求:对条件具备的项目要尽快审批发放贷款,对于已审批资金额度不能完全利用的要迅速筛选新的项目予以上报。为加快我市试点工作进度,充分利用资金额度,更好地解决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困难,依据《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筛选,并对基础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后,确定我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一毛厂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调整补充的试点项目进行申报,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计7.02亿元。其中兰州一毛厂、长新电表厂、沙井驿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较快,贷款投向明确,还款来源有保障,拟作为近期贷款投放对象。兰州汽车齿轮厂、甘肃轮胎厂胜利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补充项目。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原批准孙家台等3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2.拟申请调整的兰州一毛厂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3.兰州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近期工作计划
附件1
原批准孙家台等3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一)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批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亿元。2010年9月经过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兰州中心)实地调查,鉴于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总体上已处于收尾阶段,资金缺口与销售收入无法有效对应,贷款回收保障性差,随即停止了该项目试点工作。2010年10月住建部检查组来兰期间,兰州中心就孙家台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了检查组的认可。
(二)砂坪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8.274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户数2283户,小区布置有11栋住宅,批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亿元。由于市土地资源稀缺,该项目在规划时就按照多种保障房混建模式设计,住建部试点工作督察组来兰检查时多次强调公积金贷款支持的经适房楼位不得与拆迁安置房、廉租房混建,所以该项目中大部楼位无法满足试点贷款要求。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建设单位调整住宅分配后,仅有A1、A3号楼符合贷款条件,两幢楼住宅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336套住宅,经测算贷款额度为8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1年3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资金封闭管理协议》,由于土地抵押手续尚未办结,兰州中心目前尚未放款。
(三)五一新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该项目批准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亿元,该项目由于规划发生较大调整且至今规划手续未通过审批,待新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确定贷款的具体楼位及金额。
附件2
拟申请调整的兰州一毛厂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兰州一毛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总用地面积50.3亩,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共10栋楼,房屋总套数1596套。拟申请公积金贷款1亿元投放于该项目中的6号、7号、9号、10号共4栋楼,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657套经适房住宅。
(二)长新电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总用地面积84.82亩,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共7栋楼,房屋总套数1304套。拟申请公积金贷款1.5亿元投放于该项目中的1号、2号、3号、4号共4栋楼,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852套经适房住宅。
(三)沙井驿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总用地面积292.74亩,总建筑面积53.43万平方米,共44栋楼,房屋总套数5799套。拟申请公积金贷款3.3亿元投放于该项目的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15号、16号、28号、29号共11栋楼,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1616套经适房住宅。
(四)兰州汽车齿轮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总用地面积91.71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3栋楼,房屋总套数2616套。拟申请公积金贷款1亿元投放于该项目的10号、11号、12号、13号共4幢楼,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1000套经适房住宅。
(五)甘肃轮胎厂胜利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总用地面积52.07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共10栋楼,房屋总套数2149套。拟申请公积金贷款2200万元投放该项目的7号楼,7号楼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135套经适房住宅。
附件3
兰州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
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近期工作计划
(一)对原批准试点的砂坪村项目待土地抵押手续完备后尽快发放贷款。对五一新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抓紧确定规划方案,完善建设手续,尽快发放贷款。对于新申报的5个项目,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做好项目贷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邀请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检查组来我市实地考察新申报的项目,对试点工作给予检查指导。
(三)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循环利用好5亿元贷款额度,根据各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回笼情况科学安排贷款投放,尽可能使已审批额度做到效益最大化。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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