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9月,经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将我市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首批联系点之一,要求“各联系点要拓展思路、勇于实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和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上述精神及省审改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行政审批权力为核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运作规范、快捷高效,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效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始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1068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65项,取消调整幅度达716%,完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但行政审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环节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以及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一)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今后一个阶段,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是:一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和下放管理层级,方便群众办事。二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清理、减少和下放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为市场主体提供发展空间。

三、要按照中央关于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的要求,把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交给市场机制去解决,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去承担,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把权力交给企业。四要按照政府部门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宏观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使政府部门从繁重的具体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转到更加有效地对经济社会事务实行宏观管理上来,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五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取消、调整或者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做到于法有据。六要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及审改工作的原则要求,确立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六个标准,即: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的项目予以取消;法律、法规修订、废止,原审批事项已无依据的予以取消;审批权在省级政府部门、市一级无前置性审核依据的项目予以取消;属于正常监管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重复设置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国务院、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项目予以对应取消。(二)加大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逐项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抓好本部门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落实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确保项目及时落实到位。二是清理部门规章、文件。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涉及部门规章、文件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修改,使部门审批权与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保持一致。涉及修改我市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要抓紧起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草案,按法定程序办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决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疏于监管的,要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三)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民生领域和经济建设领域的项目进行改革。对41个市直部门上报的近4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一步进行审查和评估。积极探索重大民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论证、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改革建议。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减少和下放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尤其要减少、下放投资审批、项目核准和企业前置审批,减少、简化对中小企业的审批,促进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四)促进行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结合全市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审批项目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等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制度,依法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推进“阳光审批”。各部门要通过报刊、网站、公示栏等途径,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纪律要求、承诺事项等予以公开,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事事项的范围,坚持应进必进,充分授权。

四、是规范审批收费行为。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对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禁止把指定机构的咨询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五、是对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规范管理,不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正确行使审批权。六是结合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按照边改革、边规范、边建设的思路,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核机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核论证机制。充分发挥审改办的职能作用,对有关部门新设由市、县区部门实施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严格审核把关。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制度,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推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二是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审批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机制,深入排查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审批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审改工作机制制度创新。探索部门层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等有效做法,加强对行政审批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深化对审改工作自身规律的认识,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六)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是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应当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行管理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规范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问责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研究出台我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对于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违反规定继续审批或者变相审批,以及滥用审批权等问题,要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市审改办除了负责日常的项目监管之外,还将适时组成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不依法进行审批、收费,乱审批、乱收费的行为;在行政审批中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的行为;审批服务效率低,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七)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疑难、复杂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要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在全面掌握情况和加强理论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不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从市纪委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五名左右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审改工作经费,改善办公设施和条件,以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搞好工作衔接。市审改办要加强与省审改办、县区审改办和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改革情况,对涉及我市的审批事项,提出上下衔接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改革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市审改办要按省审改办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一区(西固区)一县(榆中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的培训。审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审改办要针对现阶段审改机构不稳定,工作人员少等问题,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强化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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